hao1211 wrote:他告訴我們當初有把"配件單"附到"契約書"然後呈報上級可是昨天T公司豐原營業所的"課長"一直強調他沒有附試想:如果該業務沒有附,到時候交車時要拿什麼給客人而該"課長"昨天還一直強調且理直氣壯的說"當初他沒有附"...(恕刪) 法律一切講求證據交易一切講求白紙黑字請問你們有什麼證據證明有那張"配件單"呢所以啦....契約書才是重點對方就是用這點把你吃的死死的結論:花錢當做經驗吧
不管跟誰買車都一樣一切白紙黑字寫清楚配件贈品最好連品牌名稱都寫清楚不夠寫沒關係來個附件寫清楚但是合約上可要註明有這附件千萬要相信口說無憑這四個字付現金也要業代簽名啊轉帳一定要轉到公司戶不要轉到業代戶頭不然就開指名公司抬頭的支票不要像樓上大大提的被捲款潛逃公司才不認帳呢
承蒙以上大大的建議和指教事情於今天告一個段落了總算有個圓滿的結局不過結局=最初終於要加入RAV4一族了雖然有這麼一段小插曲不過喜悅還是大於氣憤的呀TO:slk8629這不會是您親身的經歷吧真的是有夠沒天良不過大大您也不是什麼都沒有?至少得到了一個"寶貴的經驗"
最實際還是只買空車,別買特仕車,強制險,領牌費實報實銷(都有收據),要其它的配件,自己找來配,不要透過業代,不要太想信業代,談價過程最好錄音,甚至錄影(可以的話),白紙黑字寫下來,先小人後君子,才是自保之道.
正常送的配件是一定要寫在契約書上的 絕不能用"附"上去的假設你幺到的東西真的是"落落長"長到寫不下就可以用附件方式說明但是契約書還是必須寫上"增加安裝配件 如附件"附件必須黏貼在契約書上並在附件紙邊緣按上車主與業代的指紋這樣才是有法律效益的 附件否則只是便條紙一張
~KUN~ wrote:我家一開始貨車都是跟...(恕刪) 大大 我最近一直找不到較便宜的車妳可以介紹你買車的業帶給我嗎七十五萬九妳買的時候 含哪些配備呢我信箱 snow_1399@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