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884140 wrote:緊急減速 我都會閃(恕刪) 現在新車緊急煞車都會自動雙黃燈了EBS緊急煞車警示系統危險警示燈會在緊急煞車時閃爍,以警告後方來車。後方來車駕駛便能及時反應,閃避前方緊急煞車的車輛,協助減少後方來車追撞尾端的風險。
小宋sung921 wrote:國道被撞車禍小事故+(恕刪) 我保險跟業務買的,舊車在等新車進口的時候剛好壞了,業務幫我爭取到他們營業所的代步車免費開了一個月XD業務說之後有維修需要代步車也可以幫忙爭取,所以現在買車三年了還是給業務保,雖然有比較貴一點,不過真的出問題我業務還蠻給力的。
fabulous2600 wrote:如果出險之後,那明年(恕刪) 出險後的續保保費計算有點小複雜,這邊就不特別解釋,以新車三年內來說,如果肇責都在自己的話出險一次成本就是保費的4成,例如保費30000那麼出險一次成本就是12000,所以可以自己評估看看如果維修超過一萬就可以出險了,不要買了保險不敢用。
小宋sung921 wrote:國道被撞車禍小事故+(恕刪) 我也有相同的經驗,在2018年4月底領車,7月底就被追撞,就和樓主一樣,前方車輛剎停,我也跟著剎車(可能剎的有點急,有點忘了),結果就被後面的租賃的sienta追撞,對方也是女生開車,對方車頭損毀比較嚴重無法開車,我則是車屁股被撞凹但還能開車下交流道,最後事故判斷為後方追撞,後來保險公司告知是對方要負全責,所以我不用出險(乙式)。但我認為在高速公路本來就是要保持安全距離以防止突發狀況發生,會發生後方追撞是不是對方的安全距離不夠所導致呢?我認為也不能怪樓主預防性的急剎車,畢竟有一定的距離才沒有發生連環追撞的事故不是嗎?
sprigga wrote:我也有相同的經驗,在2018...(恕刪) "事故判斷為後方追撞,後來保險公司告知是對方要負全責,所以我不用出險"請問一下大大,雖然你的車沒有出險,但這樣對中古車商來說你的車也是算事故車嗎??因為我以後買中古車時,如果車商說這台不是事故車,但實際上是有被撞過的,可以告中古車商詐欺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