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用字遣詞看起來一點器量都沒有對方要告你妨礙名譽,說你罵他是媽寶,還指名道姓寫在網路論壇,這官司絕對可以成立至於你告他權益受損?! 別鬧了,不管是個人還是企業,都有權不賣你產品,他可以有一萬個理由不賣你而且法律上都站得住腳
每一家公司有每一家的規定,業務萬一被抓到跨區賣,沒有頭路,樓主要養業務嗎???真正要反應是hino母廠,而不是業務!就像樓主公司如果限定買什麼牌的車,想信樓主也不會違反公司的規定,一切都是依公司規定在走,得饒人處且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