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是推擠啦~所以傷害比較小.不過公車應該也是有看到紅燈了~不太可能 50km 進去等紅燈另外行車記錄器現在有規定要強制提供了嗎?上次被人家撞, 對方就說沒開機沒錄到, 好像警員不能強制要求提供.有網友提到代步險部分, 代步險只有提供"維修"期間之代步.意思是, 等料待料不算...基本上就是維修工期才算. (估價階段當然也不算)
大型車不是都有時速紀錄器在儀錶板下面.....一般公車都有監視器監視司機、乘客司機在做什麼一定知道只是給不給的問題最後可強制要求交出行車紀錄器不然可以開罰!?請問一下是依據哪一條、款...真的很好奇之前出車禍警方是說要給不給是你自己的意願,不能強制以上
kennyLee0268 wrote:兩週前,上班路途停...(恕刪) 讀過物理的國中生表示如果真的是50公里時速撞上依照公車的質量是rav4的數倍情況下Rav4不可能只有往前3公尺撞到的瞬間時速絕對低於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