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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 毀約 - 存證信函篇

連兩萬塊都吃不下來???

日幣貶值都不知道賺了多少個的兩萬阿

樓主退訂吧

訂金拿回來就算了

跟這種沒信譽的店家

不值得浪費時間
樓上的說得很對.
因為存證信函具有法律效力,
所以營業所用寄存證信函的方式,
來告訴樓主他要的價錢,
如果樓主未回應,表示你放棄,

因此: 樓主也只好用存證信函,
告訴營業所,他說的價錢和之前簽定的合約不同,
一切以合約為準.

祝樓主討回公道

taiwand wrote:
1、也去郵局買一份存證信函,寄給該營業所,存證信函上註明 【台端之前所發存證信函,要求本人依
合約「履行契約付款之義務」,惟合約上註明車價為新臺幣壹百壹拾貳萬肆仟伍百元整,非台端所寫
「新台幣壹百壹拾陸萬玖仟元整」,請台端依雙方所簽定合約行事。台端片面之聲明,未經本人同意者,
皆屬無效。】

2、請樓主將合約、營業所的存證信函、你的存證信函,傳真到各大媒體,標題就寫:大公司欺負小市民,讓
媒體幫樓主討個公道。



本來這幾天要下單買WISH
又縮手了
先來看看國都如何解決這個問題
路遙知馬力 日九見人心

說和泰的不是....
小心明早九點管妹上班來刪文...
樓主您不用一直來這邊PO文啦!會買的人還是會繼續買,本來就不會買的人也不會因為有這事情而改變心意;您一直咬著買賣契約要對方履行什麼的,但是契約內容不是也有違約的條文嗎?!我相信消保官或者消基會那邊應該都有跟你們解釋了!你也應該知道事情最後結果了,一直PO這些沒意義的文,應該還是不會讓對方出車給您!;再說如果反過來今天角色換成你是T牌業務,你是T牌所長,請問你會履行合約出車子給跟你訂購的人嗎?我相信您也做不到的!
業務開錯價發生在每個車廠應該都差不多,業務自己要賠,畢竟簽名的是業務.

你的問題應該是出在業務不肯認賠,而非toyota不肯認賠.

區區兩萬多,對toyota絕非問題,他賣一台車,絕對賺你不只兩萬,

即使照單子出車給你,toyota還是有賺,而且還賺不少.

重點是,對於販售車輛來說,這叫此例不可開.

業務犯的錯,業務賠,公司犯的錯,公司賠.

一旦開了此例,業務每台車都賣個賠本價,公司都要賠嗎?

相對的,也可避免業務亂搞.

對於你來說,你只應付一家公司,

但是,公司必須面對千千萬萬個消費者.

一旦此例開了,會造成連鎖反應.業務亂搞的事,我看的還不少.

就你提出的文件,於理,法,絕對站得住腳,

打官司,你贏的機會不小,但是你得花超過這張單子的差價的訴訟費用,才打得完.

找消保官幫你爭取吧.

如果消保官無法幫你爭取.

我的作法是,死了這條心,拿回訂金,換車買.

沒這閒工夫為了兩萬多,搞死自己.




PS:豐田這樣大喇喇寄存證心函給你,實在不符合邏輯,懷疑樓主有隱瞞什麼未公布出來,
而豐田手上,恰恰好我了這些東西或文件,......我只是猜.
librance wrote:
繼本人於5月底在MO...(恕刪)

沒關係啦,去買KUGA
樓主就鬧大一點上新聞吧,
這種新聞的負效果絕對超過10個正面廣告,
而1個正面廣告成本幾百萬.

和泰不願依約賠償這2萬元,
就讓它損失幾千萬的廣告價值,
拿不回錢起碼心裏舒坦點,
反正是它先對你不信不義,
你還管它的面子幹嘛?
看不懂在吵啥?! 114跟116的價差嗎?!

我記得神單網路上到處都有

有必要為了2萬的價差跟他玩這麼久嗎?!

跟他解約把2萬訂金拿回來再去其他所談就好啦!

還是樓主覺得要跟他為了2萬賭一口氣?!

拿錢回來去其他廠牌高高興興買台新車開啦!

lianglio wrote:
打官司,你贏的機會不小,但是你得花超過這張單子的差價的訴訟費用,才打得完.


民事訴訟法 第 78 條 訴訟費用,由敗訴之當事人負擔。

如果確定能勝訴就告下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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