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5

我被撞了!!!


養樂多殺手 wrote:
小弟個人認為樓主應該...(恕刪)


呵呵~~沒肇責~XD~下次輪你時就醬揮吧~~

車主肇責當然是有~而且會吃1張違停罰單
酒駕那位並不會吃罰單~而是直接公共危險移送~

missdodo wrote:
呵呵~~沒肇責~XD...(恕刪)


這兩台都是能見度很高的車種


kuraki0615 wrote:
大家好!事件重點如下...(恕刪)


替死鬼本來是前方車

被你違規停車 就找上替死鬼

賠吧~~
這是在台中環中路.福科路口.台塑加油站前吧
那邊本身就交通很亂
機車常常都是擠的水洩不通
好心提醒.其實樓主您停在那邊是很危險的
一是福科路車輛要右轉.加油站是個死角
二是依照片看.您是有點停的出來一點
風險很高

題外話

去年去旁邊的愛吾兒買東西
本來要去雋永村吃飯
結果看到砂石車要環中路右轉
沒看到機車吧.機車騎士直接蓋白布

所以行駛路上.一切還是要小心點
違停你就不對在先了..
還好他沒死..不然你就頭大了...就不會讓你有時間去想你的車要怎麼辦了...
edonis93 wrote:
而且撞擊的點,看起來...
,那傷害的民事費用,不就會讓你痛不欲生
(恕刪)


違停很多時候是不得已的, 比如要接小孩, 整條1公里的路都沒得停車, 不違停也難

真要到法院, 民事小擦傷要不到賠償的
但台灣習慣以刑逼民, 即使是一方小擦傷, 另一方只有百分之一責任,
刑事過失傷害就告的成, 可能會留下前科,
很多人看準這點, 要求巨額賠償和解換取不提出刑事告訴
嵐夜 wrote:


我覺得你真的很活該,這邊本來就不應該停車,將近半台車身違規佔用了道路使用面積很惡劣

如果你不改的話,下次換成砂石車撞你,你還要連帶賠償被你波及到的前方車輛

所有用路人都因為你這樣亂停還要去閃你車,如果有機車騎士為了閃你車被左邊車輛輾斃你也有罪...(恕刪)


前面都違停,
樓主比較雖小停在最後一臺而已,

問你喔,
如果你要買個飲料或便利店買個東西,你會把車停很遠,走個10幾20分來買東西之後在走個10幾20分回車上嗎?飲料店幾乎都在馬路旁...便利商店有些會有停車格,大部分沒有!
當然我說的是短暫時間的違停,
長時間就不行了,
影響其他用路人!
非引戰,
為了方便誰沒違停過?
個人覺得酒駕更活該~
根據我的觀點來看 , 幸好樓主違停!!!

樓主是菩薩阿 , 不然那個死酒鬼可能下一路口撞死哪個無辜的人.....
雖然你無緣無故被撞,覺得很倒霉,但還是建議你盡量與對方達成和解吧,

因為雙方雖然都有肇責存在,但對方有受傷,他可以告你過失傷害,

他要是緊咬這點不放,你想叫他陪錢恐怕不容易,除非你不怕上法院打那複雜又耗時的官司。
edonis93 wrote:
你不都說違規停車了,那裏來的沒肇責~新聞早就有報過了,白線路邊停車,只要車子距離白線超過規定的距離,就是違停,機車騎士也是酒駕,因此長眠...違停的,吃上過失致死官司了咧
你不違規停在那裏,就不會被撞到了,她也就不會撞到你了不是嗎,如果因為閃你,出車禍,你一樣有責任,因為你違規了...(恕刪)

我後來查了一下新聞,確實像你說的差不多,多謝指教~

不過除非撞到的受重傷或掛掉,

違停的被告過失傷害.致死,法官多半同情傷.死者才會判違停肇責大,

如果撞到的沒什麼大傷,光一條應注意而未注意,雙方過失互抵,

機車大概還得賠違停的汽車...
missdodo wrote:
呵呵~~沒肇責~XD~下次輪你時就醬揮吧~~
車主肇責當然是有~而且會吃1張違停罰單
酒駕那位並不會吃罰單~而是直接公共危險移送~...(恕刪)

同上
  • 1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