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arhug wrote:最近在中壢TOYOT...(恕刪) 不是都會寫合約嗎?! 不然你買車都是簽簽名子等車到嗎?! 口頭講當然不算數 跟業代講好的東西就要寫到合約上買車不是說你去大賣場買個電器用品這麼簡單而已
jenchieh23 wrote:當初簽約的時候沒有把一切的配備記載在合約上嗎??如果說都沒有記載都是業務的口頭約定只能說樓主您太粗心了被坑剛好而已........(恕刪) 說真的十分認同買手機少一顆副廠電池就很X了買車難道不用確認當初談好的條件嗎?如果都有把這些條件記下來今天不就不會發生這種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