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ER~ wrote:
看了各位大大的回應....(恕刪)
膝蓋痛痛的,那當下怎麼沒去看個醫生好好地檢查一下,畢竟如果有什麼傷害還可以另外提出告訴跟求償。
或許你該去詢問一下現在去看醫生跟開診斷書等相關問題~
PORTER~ wrote:
昨晚我車停在白線裡面...(恕刪)
小弟了解這種痛
去年5/9小弟的車才滿四個月多一點(2011/01/05交車)
不幸剛上國一林口北上的交流道被公車推撞...



當下只感到無奈阿...
5/8才剛回國
5/9滿車的紀念品趕往學校的路程中卻遇到這種事,害我當天也沒上課了
5/9協商,因為小弟的脖子有扭到的感覺,所以去醫院開了張證明
當下要求肇事司機提供
1."同等"代步車,畢竟小弟每天需林口與陽明山來回
若不提供"同等"代步車,則小弟每天搭計程車並請司機開立收據以利日後求償
並且告知對方,不僅每天的基本來回要搭計程車,若期間有任何需要用車的地方也改以計程車代步
2.要求對方賠償中古車價之價差,這部分若對方堅持不妥協,則改以過失傷害以及民法上的毀損來提告
畢竟小弟有醫院開立的診斷證明書
經過多次協商,5/10因為和運租車暫無10.5代ALTIS可提供,所以改提供CAMRY
差價由對方自行吸收
最後...5/25當天,對方將小弟的車以56.5萬買回,全案結束...
小弟擔心日後再遭遇到類似的事情也將ALTIS換成更安全的GOLF了...

allen800526 wrote:
小弟了解這種痛去年5...(恕刪)
真假的,可以這麼完美.可以這麼順利...對方是營業車有這麼善良.
以前也被營業車從路肩側撞過,只丟下一句3千不收法院談.結果當然是
法院談,問題是賠償是比3千多,不過也只是損毀處原廠全部換新零件修到
好而已,真能有代步車賠償外加車輛買回這麼好康...好羨慕.
話說我也撞過人,3個月的3.5 Accord.後面扁的程度程度比文中的兩位
還要嚴重.對方當然也是提出相同要求,當然是法院見.結果,法院也只判
賠18萬而已....不知大大有什麼密招分享一下,因為我從自己的兩個case
結論是,車子在路上開就是想盡辦法不要出事,撞到了不管是誰對誰錯車貴的
人幾乎都是輸....法院判賠也要對方有錢賠才行.認識的朋友的740停著等
紅燈結束,被喝醉酒的傢伙攔腰撞變形,法院無爭議的判對方100%全責,但是呢?
賠償金225萬,對方脫產一塊不還,順便去被關幾天.到現在1塊也沒拿到,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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