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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有遇過簽了合約還要叫買家補錢的嗎???

其實不見得是算錯錢的狀況,
有少數業務習慣用這招,為什麼呢?
因為它可以用"低價"的假象吸引你簽約,
而有些怕麻煩的人就會在業務裝可能或者用其他東西補貼的招式下妥協

因為我就曾經遇到過(非T牌),價錢都談好了,我也表明可以馬上簽約,
卻發現業代面有難色,也沒打算拿合約出來給我簽,當時我只覺得可能他想給我多幾天考慮?
然後協議隔幾天再確認

我一離開十分鐘馬上接到他電話說,剛剛報給我的價錢是前一年度出廠的車價,本年度出廠的還得加一兩萬元。而我在談訂單時還一再跟他確認說"我要的是今年的車",在挑車色時也再三確認,他也一直打包票說沒錯!
雖然我不曉得為何他沒有打算讓我當場簽約,不過這樣的手法讓我很不舒服,所以後來也不跟他買車了。

za2583 wrote:
本人在7/9跟高都買...(恕刪)


合約都簽了
就照合約走吧
樓主加油
五千元走路工會不會台便宜了
業務的錯~他自己承擔....你是消費者...你最大!

合約既然定了~就照約定走....要不要重打合約...是你說的算!

他可以不交車~用拖延的...你直接打去總公司~直接跟總公司說要去告他違反契約,影響你權益就好...不需要跟小小的業務囉唆那麼多!

今天~這業務不會因為這樣的疏忽就餓死或沒工作....才多少錢而已??自己認賠都還有賺勒!

所以~我覺得....態度要強硬!
假如是買貴了, 貼5千塊退定TOYOTA會接受嗎?
訂金都三萬了 貼5000 就要打發客人 這算盤打得可精了!

cshx wrote:
依據民法第二百四十八條規定,當雙方交付定金收受完成,其契約視為成立,如遇一方不履行契約時,除當事人另有約定外,依同法第二百四十九條規定,「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若契約因可歸責於收受訂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收受之定金。」...


法律是這樣沒錯...
麻煩的是..車商應該不願意....(定金3萬..他們要退6萬....)
所以...可能要打官司...

這樣一算..變樓主要花時間去耗了......

wayne36183512 wrote:
還好吧!!算錯錢常有...(恕刪)

+1...目前就看個人要不要買了!我覺得還好!!
太誇張了 還補貼5千

151515

是比市價少多少
不能理解的是那課長居然叫你們一人一
半,那業務是代表他們公司不是代表個人
,那只能說是他們教育訓練不足
,是他們公司要全程負責
za2583 wrote:
本人在7/9跟高都買了WISH G版早上合約簽好後定金付了3萬元,下午業代說算錯還要我補差額,不然就沒辦法出車賣我。
跟他們耗了一個禮拜,客服也打了,目前只說叫我退單再補我5000元走路工,這就是TOYOTA的處裡事情的態度嗎???

...(恕刪)

我今年買新車的時候也碰過,但並非toyota,也是合約簽好,訂金直接給10萬現金,過兩天打來說某個費用沒算到,總數補差額兩萬多,一整個也是氣,想說你現場算兩遍,很相信你,沒想到還要補兩萬多,但沒辦法車賣弟弟了馬上要用車(我買車算是阿撒力,但碰到這種事後要錢也是不爽)

我也碰過,但我當時沒你這麼有空po上網....要不然N牌也一例
我當初買RAV4也曾經遇過這樣的問題,最後我補了15000元~~(根據制式合約書買方好像只能求償訂金的利息,這點我不是很清楚)

不過我相信業務代表是真的算錯帳了,因為家姊在我訂車的週末也想買,業務說沒辦法用相同的價格販賣了,我在01作了很久功課,還沒有人比我便宜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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