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母啊,哇嘛底家^^那個國道警察真的好遜,連跑那麼慢的車(151KM/HR)都追不上,還眼睛被螺仔肉沾到喔,啊不是說紅斑馬很會跑?我真難想像從古到今有多少人被這種矬劣的手法開單而百口莫辯這種的萬一沒有行車記錄器,是要怎麼辯解?除非警察也有行車記錄可證明超速的就是他攔的那台(如果有就羅生門了),不然這下子該警察出來道歉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