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yce wrote:我於8月11向TOYOTA訂購一輛WISH,業務說有一輛6.7月出廠的領牌車便宜10%,於是我馬上下訂,可8月27號交車,回到家整理車輛資料卻發現是2月份出廠(恕刪) 光這出廠時間,業代欺騙消費者就有機會讓這業代回去吃自己了~不知道您是否有把出廠時間寫在契約上?或是有辦法舉證業代保證是6.7月出廠的領牌車?有辦法的話就申訴給和泰(是直接打給和泰喔~不是買車的營業所)~再不行就是蘋果了~和泰自從召回事件後,應該是很怕再有出包的事情如果上報紙的話,說不定保固得從4年12萬得再延長到5年1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