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答應給10分,難到就變成契約的一部分?
這就構成了業代可以天天打電話問的合理的理由?
0800的服務電話,難道還有打電話時間?
業代要每天打2通電話才可以撥打080?
為何沒有人去怪罪和泰?如果大家都知道那是和泰或經銷商的
自己的制度?或者業務員可以選擇離開和泰,到一家
不會這樣的公司去?
為何是消費者的錯?消費者付了幾十萬買了新車,難不成
還有義務去填問卷?
就算答應業代說會填滿分,也不構成法律上的義務,如果業代
真的這樣認為,那就去法院告吧,而不是一直打電話。
經銷商或和泰設計的制度,卻必須消費者去了解,去認同,並且承擔
不執行的後果,這樣的說法是服務至上?
業代的行為不是個人行為,因為他的行為就是公司的行為,
為何要任受一家公司一直沒有理由的要求的?難道TOYOTA的消費者,
都認為自己要完全配合經銷商或和泰才對?這一點真的太有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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