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ix wrote:argument在以上的句子裡的意思是論點,不是吵架。我說中文反T部隊聽不懂,說英文反T部隊也還是聽不懂,還是你們來教教我天線寶寶文怎麼說好了,我實在不會。
喔?
我的理解有誤...?!
那就是豐田以為車主都該知道...
買到沒防呆有瑕疵的豐田車都算是正常囉~
No Need To Argue! Sir, please! It's your choice....
巴西10萬輛Corolla 豐田召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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豐田韓國召回1.3萬輛 為何遲遲才道歉
消費者在意的是務實面對問題解決的態度,而非一而再的狡辯推託。
撒了一個謊,要用更多謊圓它,遲早會爆發而形成不可收拾的災難,這是豐田一直犯的錯,直到今日。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報導裡說「豐田汽車公司代表指稱,汽車暴衝是因為腳踏墊沒固定好,但消費者在購車時並不曉得」,又說「只在使用說明書上提到,不合乎巴西的消費者保護條例規定。」
既然「不合乎巴西的消費者保護條例規定。」,為什麼巴西政府懲罰車商是因噎廢食呢?
換成毒奶事件,當時行政院下令讀奶全部下市不准販賣,是不是也是因噎廢食呢?
既然「腳踏墊沒固定好有可能會造成暴衝是大家很早就知道的,只是Toyota之前一直沒有把這個問題確實傳達給經銷商與車主」,買的人不知道可以說是消費者功課做不夠,但是連賣的人都不知道,只有製造商才知道有問題,不逞罰製造商,難道要逞罰經銷商與消費者嗎?
再換成毒奶事件,製造商偷工減料加入三聚氰胺,販賣產品的經銷商不知道,賣到不知情的消費者手上。
消費者吃了出事,是否要說消費者食用之前未拿去實驗室檢驗,所以是消費者的錯?
既然經銷商與消費者都不知情,逞罰製造商何錯之有呢?
我真是越來越搞不懂豐田車主的想法了阿...

fayever wrote:請問是要怎樣,交車時照著說明書從頭到尾念一遍?是你的話你願意聽三小時的常識課程嗎?
不好意思我亂入一下...
報導裡說「豐田汽車公司代表指稱,汽車暴衝是因為腳踏墊沒固定好,但消費者在購車時並不曉得」,又說「只在使用說明書上提到,不合乎巴西的消費者保護條例規定。」
既然「不合乎巴西的消費者保護條例規定。」,為什麼巴西政府懲罰車商是因噎廢食呢?
換成毒奶事件,當時行政院下令讀奶全部下市不准販賣,是不是也是因噎廢食呢?
既然「腳踏墊沒固定好有可能會造成暴衝是大家很早就知道的,只是Toyota之前一直沒有把這個問題確實傳達給經銷商與車主」,買的人不知道可以說是消費者功課做不夠,但是連賣的人都不知道,只有製造商才知道有問題,不逞罰製造商,難道要逞罰經銷商與消費者嗎?
再換成毒奶事件,製造商偷工減料加入三聚氰胺,販賣產品的經銷商不知道,賣到不知情的消費者手上。
消費者吃了出事,是否要說消費者食用之前未拿去實驗室檢驗,所以是消費者的錯?
既然經銷商與消費者都不知情,逞罰製造商何錯之有呢?
我真是越來越搞不懂豐田車主的想法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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