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17 wrote:任何產險公司對Toyota的車出險都沒有問題!只怕你沒錢投保!
感謝大大們的提供的訊...(恕刪)
被保險汽車在本保險契約有效期間內,因與 他人機動車輛發生碰撞所致被保險汽車之毀損滅失,經憲警處理確認事故之對方車 輛後,本公司於雙方約定之保險金額內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例如我的車15年了.車價剩不到3萬.我保了這個後.與對方車輛發生碰撞.就算我的車被大撞而不堪使用,保險公司就以全損處理..保險公司就賠付3萬..
當然這個專案不是每個人都可以保.試想.一輛車三年都沒出險與三年都出險,哪台車保費應該較便宜呢?產險是損害補償原則,不是沒出險就來換東西...別被業代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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