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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更新)老爸的CAMRY在台南中華西路二段原廠保養廠失竊,真的變頭又大了

上新聞媒體曝光對樓主一家人而言,不見得是好事。
樓上大大用心想一想,與其要求啥「懲罰性賠償」、「上媒體給車廠好看」
很容易把談判籌碼用完,走上一翻兩瞪眼的法律途徑不歸路
(老實講,我看FORD FOCUS ST失竊車主大概已經跟中太汽車攤牌了,所以才會上媒體曝光)
但在本案例中,感覺樓主一家人 1.還願意繼續購買CAMRY新車;2.只要賠一台新車好像就行了
當然還要建議樓主一家人記得要求「沒車的這段時間導致的損失」

所以上一篇我說,
樓主一家人願意給TOYOTA機會,如果豐田老闆夠聰明,應該知道「滅火要趁早」,
消息上了媒體 像福特一樣被幹到不行難道比較快活嗎?
以後還要出人力去打官司,不是比較累嗎?
嗯,恭喜樓主邁開求償的第一步,
另外,不知樓主與豐田談判時是否全程錄音?
如果沒有的話,下次記得要做,
同時,要錄音的話最好採用傳統的錄音帶而不要用現在很常見的數位錄音設備,
因為法院曾經發生法官不採信錄音筆所錄到的談話內容的判例.........
(法官認為錄音筆的內容可輕易剪輯,容易造假)
樓主:
看了3.31更新。
派個不能決定的來談,
擺明是:拖字訣。
請記得另外叫他們算利息啊!
sanwms2002 wrote:
3月31日更新:
今日豐田派蔡課長與營業所廠長與家人協調
老爸放棄之前所提賠償二十萬,改要求豐田賠償一部同等級新車
而兩位豐田代表表示要回去反應給公司,星期三會給答案
老爸為何提出此要求呢?
1.當初要求賠償二十萬是很合理的價位了,但是事情過這麼久,豐田到現在才來談,所以條件重談
2.比照福特事件這要求不算過份

比照福特的Focus ST事件,Camry樓主的老爸算是很仁慈的.
我是希望可以藉此機會重懲TOYOTA和FORD,但是一般人對跑法院,好像都滿反感的
我想樓主應該也有看到Focus ST的苦主可能提出的要求,我是認為一點都不過份,
車廠造成車主如此的損失,怎能隨隨便便就放過車廠
支持樓主要求懲罰性賠償~~
這樣消費者權益才會被重視
加油~
金牌屁蔥
個人覺得
樓主一家人按兵不動,把壓力踢回頭又大,先不主動爆料上媒體,先不要求懲罰性倍數賠償
這是「把握談判籌碼」,如果頭又大不依協議賠新車,再一步一步來

而且人家昨天(3/31)談判,明天(4/2)就要給答案了
搞不好
明天過後樓主一家人就準備去牽一台全新 CAMRY 3.5 回家,重溫舊夢

反觀 FORD,告呀,爆料呀,打官司呀~ 雖然看起來累積了三十幾頁的網友馳援,也打擊了福特(中太?)的商譽
但最後會怎樣,還要經過漫長的司法途徑,與法官的未知判決(如果只判賠償中古車價,那車主不就哭死?繼續上訴嗎?)
對車主來講好像不見得比較有利
chiuya0923 wrote:
個人覺得樓主一家人按...(恕刪)

個人覺得, 版主只是說了對方會給答覆, 先不必自己推想快樂結局, 然後抨擊福特那邊如何又如何.
ie815131 wrote:
個人覺得, 版主只是說了對方會給答覆, 先不必自己推想快樂結局, 然後抨擊福特那邊如何又如何...

有道理
感覺自己像期待連續劇劇情一樣天天在等最新進展 ...
toyota還真慢呢....可能要和總公司商量對策...
真麻煩耶...連我們公司的技師也都很關心後續的消息...
明天啊~~結果終於要出爐了...
不要再拖了...連續劇都沒那麼會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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