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fang wrote:
議員協調會中消保官也發現Toyota和泰汽車及國都汽車
涉嫌業務上文書登載不實罪
你到現在還認為議員協調會沒有用嗎???
至於為何要寄存證信函給和泰汽車及國都汽車
這是律師訴訟的程序及意見
以存證信函達到「意思表示」的目的
和泰汽車及國都汽車接到存證信函後
想不想或要不要回應都無所謂
懂嗎?
難道你比律師還專業?
要不要將你的律師執照拿出來給大家看看
這個刑事官司及民事官司到了地檢署及法院之後
檢察官及法官如果認為有暴衝鑑定的需要
自然會將車子交給專家鑑定
不勞你費心
就是不了解才要不恥下問啊!
你的存證信函僅是指出國都汽車沒有提供你車輛檢查之原始資料、分析資料
及製作不實之車輛檢查報告
並誣指駕駛人只踩油門、未踩剎車等情均與事實不符
我僅是節錄部分文字沒有加油添醋!
問題是如果國都汽車沒有提供你分析資料你怎麼判定國都汽車製作不實之車輛檢查報告?
車子是你的也在你手上,為什麼不直接檢查你車子的"黑盒子"(我是不知道這些資訊保留在甚麼地方姑且以"黑盒子"稱之),如果真能發現國都汽車刪除或變造你車子"黑盒子"的證據,那國都汽車就真的麻煩大了,百口莫辯了
你這樣等來等去時間就浪費了許多啊!
就不能早日真相大白
這之間要再有無辜者受傷害怎麼辦?
很多人還是想知道真相,很重視安全問題的!
我們當然也很關心啊!
這也是當初你PO出事件原委的理由不是嗎?
莫忘初衷! 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