喉嚨癢 wrote:好想看樓主嗆輸 沒為什麼 不喜歡他的嘴臉而已 哈哈這種沒辦法中立思考的人,法官判他輸,他也只是覺得全世界都沒聽懂而已... 你喜不喜歡我是你的自由我根本不需要你喜歡我但是你涉及毀謗罪及公然侮辱罪的言論就跟我有關了!
奉勸樓主, 不要輕易就把想告人掛在嘴上,你告十個網友好了,十個網友再來反告你,當你變成刑事罪被告時,光是應付這些出庭你要請幾次假?工作難道不會因為這些刑事訴訟受影響嗎?已逝的李敖先生, 到了晚年就說他很後悔在訴訟上浪費了他太多時間, 不然他的成就會更高.你去試想一下你被十個網友分別提出告訴時,你會有多麻煩,當然也許你又會說這些不干我的事,如果你要告,你就去告吧!
loseking2000 wrote:不行了,我一開始想看小蝦米打贏大鯨魚的故事,可是這文演變到現在只要有人質疑樓主就要被告,讓我好想看樓主被判敗訴時候的反應 樓主PO文不是要讓你看小蝦米打贏大鯨魚的故事,你要看故事就去看小說或電影,什麼叫做「只要有人質疑樓主就要被告」你是憑哪一點這樣說?樓主全都是有確切犯罪證據才會提告,你想看樓主被判敗訴時候的反應,那你是看不到的,因為正義必勝,公道自在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