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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更新)老爸的CAMRY在台南中華西路二段原廠保養廠失竊,真的變頭又大了

vkm5150 wrote:
若不是不知事情內容的人 就是樓主親友團
...(恕刪)


所以現在要開始扣帽子了嗎?我兩年前註冊難道就是為了今天幫樓主推文?


vkm5150 wrote:
好吧 請版主直接提告好了 省的大家口水吧
板主講的都是事實? 直接告訴吧 何必口水呢?


很顯然妳沒有這方面的社會經驗
跟大財團告?
曠日廢時可能拖好幾年就為了一台車?
小律師請一次開庭5萬
大律師幾十萬
大財團打開門做生意早就預備好了有這一天
人家還有整個律師團等妳來告

vkm5150 wrote:
但是 (不負保管責任)這句話,如果人家沒有講呢?


vkm5150 wrote:
但是如果沒有呢? 妳對得起你自己的良.....................

vkm5150 wrote:
不負保管責任????
好啦 妳講的都是真的.............
去消保官那裡吧 政府的人 又有紀錄 又不用錢
?...(恕刪)

奇怪咧,樓主是人,T方也是人
怎麼妳當樓主說的話是屁
T就一定一字不改?他們說沒有妳就信,那為什麼樓主妳就不信
到底誰是誰的親友團
自己又沒有證據卻又信誓旦旦、咄咄逼人、宛如親見指證歷歷了三四次
最後面才又說自己不清楚

妳對妳的發言只有負上這樣的責任?
我不是來找妳吵架的
我只是覺得妳實在太扯
一個是財大勢大的跨國性財團
一個是單一的消費者
而且今天錯明顯是在財團
居然這樣還有人一面倒
vkm5150 wrote:
PS:不清楚有沒有說這句話的意思是--版主說有,我去保養廠的時候 我問他們說你們怎麼
可以對我們消費者說這種話,他們說,他們沒有說
知道了嗎?兩邊不同 所以我才說我不清楚 造成許多人誤解 我在此抱歉





樓主我跟妳說
妳勝算很小
我打賭妳沒有打從一開始就電話錄音,因為常人根本不會料到後來的發展
而他們卻早就確定好了打算〈把風險降至最低〉
他們來妳家時我相信妳也沒有拿出個攝影機出來拍〈常人也不會在協商時做出如此敵意的舉動〉

現在話都是隨她們說,妳等著看吧
金鞍美少年 去躍青驄馬 牽系玉樓人 繡被春寒夜
原廠不好好處理事情~~來這邊隱名消毒~反而會有反效果吧~~
我想賠償的車子~~一定要賣扣除人事成本價~~等等~~
再來談折舊部份~~原廠不要為了一點點的差額~~在那邊鑽~~
而少賣了好多台車~~划不來吧~~畢竟這是原廠自己的錯~

還有也許打官司我們是小蝦米~~~利用輿論壓力看他撐不撐的住~~
依目前來說也只有水果最敢報
T牌的廣告打很大一不高興就抽廣告
媒體都是靠廣告在賺錢的~~
不去試看看怎麼會知道結果勒!!

vkm5150 wrote:
不負保管責任????...(恕刪)


這位新註冊的大大你怎麼這麼氣憤阿...???
樓主說的話是真的哦....
樓主的媽媽是我阿姨...
今天上網註冊伸援一下...
樓主家住高雄在和保養廠的連絡難免困難..
加上保養廠的態度愛理不理拖拖拉拉...連我家人都看不下去了呢..

希望明天的會談...能有個好結果...
有機會希望能到"保養車子會被偷的保養廠"來個一日遊呢...
當然是用走路的...就算我騎的是機車...我也怕會被偷呢...畢竟它們不負保管責任啊~~
還有我也建議保養廠門口要貼公告"本公司維修保養不負保管責任,車子被偷是你家的事"
這樣對於進廠保養的客戶有個心裡準備...是個很貼心的行為呢...
我很貼心的...
我已經寫伊妹兒給toyota建議toyota門口要貼公告...
"本保養廠保養維修不負保管責任,車子被偷是你家的事"
改天有空再到別的地方貼貼我的建議...
希望早日能看到保養廠門口有貼...
但我忘了建議它們要用壓克力板做標示...較耐磨...風吹雨淋也不怕...
但願它們夠大方...別為了省點錢..只用白紙!!!
這個CASE處理的方式現在看起來跟隔壁的F牌車主處理方式不甚相同
接下來就看看到底結果會不會亦不同
就來看看到底在這種CASE中哪種處理方式可以讓消費者獲得較多的保障
總之....能和平的解決樓主的問題...因該可以了吧
就小弟來說...原廠已經不知道在哪了[都找認識的]
發生這樣的事..換成誰..都會不能接受
樓主既然PO上來..就是希望站友們幫忙或是告知該注意啥
看到後面...小弟還是希望能和平落幕
且記取經驗
有誰想成為下個上來PO這樣事情的人???
01.....最近一註冊馬上就能精確切入的站友變多了
http://tw.myblog.yahoo.com/jw!JSN6tDueGRkE8GbB7PDZMteCq9UERw--/
STAR-YGG wrote:
所以現在要開始扣帽子...(恕刪)
我也相信你應該不是親友團
到不是我為T牌說什麼話 妳不覺得這幾天岡註冊的人很多嗎
妳也可以去看看他們發過幾篇文章
就是這樣 我才覺得有澄清的必要
尤其是版主 一陣時間消失
我們都希望能知道事情的結果如何 不是嗎
我跟那間的服務廠滿熟的 因為常去 這陣子更聽到有顧客職交打電話詢問
妳可議從頭看我的文章 如果如版主所言是事實 不要再猶豫了 律師太貴
那找消保官呀 我們都有自己熟西的朋友 當然事情發生了誰都會挑對自己有利的事去講 這也合理呀
建議版主 妳提的金額如果不滿意可以去找消保官他應該可以幫你多凹一些的
我只是提供我在那裡聽到的 沒有吵不吵架的
希望和平落幕
還有 妳可以統計這三來有多少當天註冊只針對這裏的問題發言?
告訴妳 我有算過 兩邊親友團都不少哦
真不小的TOYOTA的車好再哪裡 不幸的事 我家也一台
HONDA事我下一個目標
就等明天吧
就知道真相了
表示他們保養廠"不負保管責任" 所以沒辦法賠償我們要求的數目

這太扯了吧! "不負保管責任" 指的應為車主置於車內之貴重物品, 而非車子本身吧! 自交付予保養人員起, 車子與鑰匙都在車廠人員手中, 他們可以不負保管責任嗎? 車主將車子交付予保養廠時, 保養廠有無以書面或口頭知會車主"不負車輛之保管責任"呢? 若有, 請出示證據; 若無, "不負保管責任"如何成立?

車主前往車廠目的是維修保養, 並非停車, 難道要車主將車上鎖後, 再由保養人員在不破壞車子前提下, 自己想辦法作業嗎? 如果可以不用負責, 下次去新車試乘時, 即可借故將車開走, 再向其表明 "本人只負責試乘, 並不負保管責任!"

保險部份, 亦是扯蛋! 既然保險費用是車主繳納的, 為何賠償新車時, 還要將理賠金轉予車廠? 倘若車主採分期付款方式購車, 那不就要再另行支付一筆金錢予放款公司; 車主購買竊盜險, 是為自己買保障, 並非為車廠買保障, 保養廠針對其廠房設備, 一般均有投保, 只是不知該廠之保約內容有無包含顧客車輛遺失部份; 若有, 則保養廠會獲得應有之理賠金; 若無, 是保養廠自己不願意或認為不需要此份保障, 但關車主何事?

"店大欺客, 奴大欺主!" 這種不負責的態度, 實在是令人髮指! 希望版大能繼續堅持, 獲得期待的結果,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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