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dler0227 wrote:
無知就別說出來讓大家笑啦
你罵我無知的截圖如下,
不知道該告加重毀謗罪還是公然侮辱罪才好呢?
請各位網友幫我出個主意,還是兩個都一起告?

不無聊的人 wrote:
不過看樓主目前的做法是又召開協調會,又寄存證信函的,好像是朝個案處理的方向發展
這好像違背樓主當初想要為所有CAMRY Hybrid車主把關,保障他們生命安全的初衷!
建議樓主趕快對TOYOTA提告,讓公正的第三者來檢驗樓主出意外的車子,來釐清此事件是屬個案還是通案(設計瑕疵?),如果是設計瑕疵就要先下架CAMRY Hybrid為所有車主保障他們的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