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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 毀約

detau wrote:
如果你設身處地於對方的立場,你會自己拿出這些錢來賠嗎?也許業務有錯,不過誰能保證永遠不會狀況不好而出錯?我本身也買rav 4 2.5g ,也知道價格大概多少,是不知道你有加裝什麼?如果你比大家便宜超多,而這是業務薪水一兩個月拿出來賠,這樣你用的會安心嗎?你之後也可能在toyota 廠得到奧客名聲,真是得不償失,買車不是一時,之後也是要回廠檢查保養的……做人留一線,日後好相見!...(恕刪)


聽起來就是不要讓業務賠,
甚至還給他賺才合理的意思囉?

第一次聽到保養還有看購買時的車價來決定保養品質的,
而且TOYOTA據點這麼多,
保養廠人這麼多,奧客名聲...嗯嗯,
有人記得你就不錯了,
況且如果我是在TOYOTA工作的,
我也會認為是業務的問題吧。
detau wrote:
如果你設身處地於對方...(恕刪)



就照著契約走吧

不過怎麼看頂多也是毀約賠雙倍而已

買家:早知道就給訂金20萬
rich7202 wrote:
可能無法提告
這個如是當事者所PO
如果買家陳訴的是事實,合約無塗改或修改內容
業務雖未履行買賣完成的義務!

但願意完成契約當中退回訂金兩倍的罰則!
(如果契約書有退回訂金兩倍的條文)

也算是履行合約的部份.
(所以自然沒有不信.不義的事實)

所以就不構成毀約.

斗大標題+上契約書相片輔佐!

已經構成毀謗+損害名譽了.

因為所PO找不到毀(悔)約事實.

如果契約書有退回訂金兩倍的條文罰則

只要願意賠款.就算履行合約!

不信的話!可到訴訟輔導請教!



偷雞不著!可能還會"了"一把米!

PO文之前請三思!



想不到阿
竟然有人還會偏袒車商跟業務

匪夷所思

難怪車商就算日幣便宜30%
依然打死不降價

台灣人真是命賤

兩倍訂金拿出來就結案辣
民法不就是這樣規定的嗎???

就算業務離職
因為業務代表豐田

豐田依然要代償,再向業務追索兩倍訂金咩
一般保險跟汽車業務出槌都是這樣處理的

對於偏袒車商跟業務的人
你會不會覺得良心不安??
orangebear1006 wrote:
想不到阿竟然有人還會...(恕刪)


可歸責賣方無法履行合約時加倍返還訂金是指有重大變故沒有辦法可賣or無車可賣才是加倍罰

價格高低的問題有惡意片面毀約之嫌並非無法可賣

所以不一定只能要求加倍返還

反之買方訂車後賣方將車子準備了買方毀約不買了也不一定是區區的訂金可以解決的 買賣價金是雙方合意簽下非經合法解除就需依約履行

[例] 朱木炎購屋賣方因價格問題(屋主覺得受騙低賣了7百萬)拒賣經告上法院裁判賣方需依約進行交易

detau wrote:
如果你設身處地於對方...(恕刪)


那業務會替消費者著想嗎?
付訂金而已又不是付全部價金
依法依約廠商無法履行就是退2倍訂金,不能強迫廠商出車
廠商退2倍訂金就是照合約走了,不是說只有照單出車才是依合約

倒是這件事如果廠商有辦法舉證他們是願意退2倍訂金的
只是消費者不願意接受,而且還逕自公布廠商及業務的個資
我覺得這個業務及廠商還能反過來對樓主提出告訴勒(妨害名譽、商譽、洩漏個資)
而有經驗的業務和客戶交涉過程中一定會有錄音自保

得饒人處且饒人,建議拿4萬元早早了事吧,廠商願退你4萬就是依合約走,並非樓主說的毀約
消費者權利當然要保障,但是倒也不必認為自己可以任意訴諸公開網路無限上綱!
說不定六月就可以出車了
空間也不一樣了

ccl7713 wrote:
樓主不PO訂單
依照樓主註冊日期=發文日期

我只認為樓主是他牌的工讀生發毀謗文

結案


樓主都PO訂單了

你是不是應該對你的發言負點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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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主題
此案件個人認為,最多也就是拿回兩倍訂金了事,要車商屢約賠錢賣,應該不可能。
人就是這麼的........

退訂 公司要咬定金 呼天喊地不公平

業務算錯賠錢要毀約 什麼兩倍 車商賠償都出來

人~~可不可以不要這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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