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dler0227 wrote:呃~是樓主要告車廠,...(恕刪) 這個就真的是比較像是和泰的律師團們會提出來的 如果想要打贏這場官司的話確實是要 打破這幾點才可以我想請問一下這位大大是否有 這方面的專業背景
SalmonCat wrote:呵呵這句:. 不過,就算您公布我還是一樣會繼續”懷疑”繼續”酸言酸語”!因爲我壓根不覺得有汙辱到你!在本樓面對樓主的提告宣言很多持反對意見的都道歉都不留言了這種寒蟬效應實在不是一個討論區該有的現象..(恕刪) 知道自己在酸言酸語你還要繼續下去?你又不是和泰的律師團你何必站在和泰的立場來質疑樓主?你還怕律師團不夠酸嗎?另外不斷的羞辱謾罵受害者對其落井下石才不是一個討論區該有的特殊現象吧!?
我之前就有發文說要告和泰,不需要強調自己怎麼開車,但我覺得樓主太強調自己在操作無疏失的這個部分,可是別忘了,這個操作無疏失也是非常偏向自由心證的說法,在法庭上的攻防可參考價值不高,我一直說行車電腦我是外行, 我甚至有理由相信法官或律師也是外行, 所以關鍵應該就是行車電腦紀錄的解讀,誰來解讀?如何說明?我相信樓主應該在訴訟前會花錢聘請專業人士來跟樓主說明行車電腦紀錄的含義,如果樓主請來紀錄解讀的人說這個很難有機會解讀成就是暴衝,那我勸樓主就先打消要訴訟的念頭.
哇,真悲慘的暴衝事件。和泰置之不理。樓主經過專業人士資料擷取?不斷硏究?並指出時間點的差別,個人認同樓主指出其它網友時間點的修正圖,真的已經是暴衝事家了!?實至名歸?!只是遇到這樣的事已經很悲慘了,而且討論都一一被樓主擊敗,網友不可能超越暴衝專家的精闢分析的,請死心吧。希望小蝦米戰勝大鯨魚,不是不可能,頂多cover一些些(俺有經驗,但保密條款,不能明講。)
chandler0227 wrote:所以我說故障碼呢????? 你有本事拿出任何證據再來發言吧!連Toyota和泰汽車都拿不出我有踩油門的證據你到底是憑哪一點事實及證據說我有踩油門???還分兩段式踩油門勒想像力真是天馬行空!
tzou wrote:希望小蝦米戰勝大鯨魚,不是不可能,頂多cover一些些(俺有經驗,但保密條款,不能明講。) 你自己要簽保密條款這種事就不要拿出來講了我才不會跟你一樣簽什麼保密條款勒今天去經濟部跟官員開會交通部官員也有與會特別有提到保密條款這一項在今天的會議記錄中特別載明車商不得要求車主簽訂任何保密協議或其他隱瞞車輛故障協議之文件還有車商必須提供車主所有車輛檢查及維修資訊不得以任何理由刻意隱瞞最後一點是請交通部儘速執行馬自達、VOLVO、TOYOTA和泰汽車公司之安全性調查並公布車商刻意隱瞞之安全瑕疵並公開調查過程(包括提供車主車輛檢查完整原始資料、分析資料及工單)從下午兩點開會到晚上八點多總算有點成果!
SalmonCat wrote:呵呵這句:“我可以給...(恕刪) 我的想法跟經驗法則跟你完成一樣回想之前擔任過證人的經驗有一位仁兄,還是某國立大學講師常來我以前的公司要求東要求西,甚至干擾到其他的客人當時我的主管受不了,最後跟他說“我警告你哦!你再這樣,我就把你趕出去,不要敬酒不吃吃罰酒。”後面二位還有互相兇來兇去的話持續著,最後那位國立大學講師,告了我當時的主管。在法庭上二位訴說自己的立場,我也以證人身份出席。最後結果以“不起訴”處份。我相信有許多人看過樓主提供的YouTube (證據),以及網友對於車子電子訊號的分析,而後下了評論,許多人不僅無人身攻擊,也沒有罵髒話,僅僅按所見的事實及呈現於眼前的證據質疑或懷疑,就被列入提告名單。許多人語氣甚至非常溫和,對於這樣的討論區,我的意見是大家讓這個話題就沉下去吧!最後樓主再提告人之前,想想自己也想想別人,自己掌握的證據是否強而有力,你對我的侮辱證據是否也一樣。大家就讓此樓冷下去、沉下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