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sifang wrote: 當時的和解條件及期限已過
現在已經沒有用了!
如果你真的不想上法院面對檢察官偵訊
及法官的審理
我可以給你和其他涉及毀謗及公然侮辱罪的網友最後一次機會
你們可以私訊我了解一下目前的和解條件
畢竟不實言論在網路上時間越久
對本人的名譽損害越大
當然和解條件會隨時間更新不是嗎 (恕刪)
呵呵
這句:
“ 我可以給你和其他涉及毀謗及公然侮辱罪的網友最後一次機會”
你是不是以為您很偉大?
什麼叫給一次機會?
這口氣在我看來好像什麼老師對學生,主管對下屬才會說的話
事實上許多您宣稱要提告的板友,也是跟我一樣,完全沒使用髒話,也是從內容做合理的分析跟懷疑
我根本不覺得很多發言有汙辱到您的人格與名譽你覺得是不實言論,有些人不一定會這樣認為
在實情被證明前,懷疑跟本是正常的
另外說真的,名譽這種東西
不就是要跟現實連結?
現在大家不都是對hsifang這個ID發言而已
頂多從新聞知道您貴姓黃
講白了,一般人路上看到您會知道你是這個hsifang嗎?怎能連結到現實名譽?您要是公布您真實身分對我來說還有點理
不過,就算您公布
我還是一樣會繼續”懷疑”繼續”酸言酸語”!
因爲我壓根不覺得有汙辱到你!
在本樓
面對樓主的提告宣言
很多持反對意見的都道歉都不留言了
這種寒蟬效應
實在不是一個討論區該有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