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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 毀約 - 存證信函篇

這個是在座的每一位消費者都有可能會遇到的實際案例

只是誰遇到誰倒楣而已,所以大家應該全力支持樓主

讓單獨的消費者不再是弱勢的
johnnys5 wrote:
直接寫信到日本總公司...(恕刪)


很感謝幫樓主想到這種方法...或許會有效...
我在日本待過幾年...日文還算可以當地口語化的溝通...英文算是流利.....
我可以幫樓主翻譯存證信函的內容與相關重點的文件...最好連電視撥放的檔案全給我.
我來做個條列式的整理翻譯.....投不投信....就看樓主的做法了...

請樓主私密訊息給我....
其實我想請問樓主~~~

我記得上篇有說業務要退你定金
或者TOYOTA在這當中有說取消合約退訂金給你嗎?

那業務來跟你協調時是說要退你兩萬還是四萬?

可以請樓主說明白嗎?


講實在一點
假如退兩萬是TOYOTA的錯我們可以支持你
假如退四萬是樓主的錯應該遭到我們唾棄

合約只是一種書面協定 不要無限放大變成免死金牌

每個人都有毀約的權利 但一定要有合理的賠償

假如你跟A業務買車談定100萬..........定金2萬

結果B業務聽到願意低於5萬的車價賣你

請問是否樓主可以毀約放棄2萬的定金來買B業務的車呢?

那A業務是否也可以用樓主的態度來面對你?

雖然我不同意TOYOTA的做法

但樓主是不是應該交代當初業務要如何取消合約?




sili0518 wrote:
假如退兩萬是TOYOTA的錯我們可以支持你
假如退四萬是樓主的錯應該遭到我們唾棄


樓主好像只要被問到這個問題,就會自動消失,在另一篇也是一樣.
進入法律程序
就讓法官去判定一切吧 !
lianglio wrote:
樓主好像只要被問到這...(恕刪)
其實很多人都想知道最後談的怎樣?建議樓主以後談判記得錄音,以後要爆料也方便……

如果換成是我,4萬拿了就直接到別家看車,以後不買T牌。前提是經銷願意賠……
sili0518 wrote:
其實我想請問樓主~~...(恕刪)



我在上一篇文章就有提過了, 業務與所長在要毀約只有拿訂金來退,或要我們加價...

並未提到要用民事賠償來做毀約的要求!

第一次東森媒體投訴後, 隔天就收到了這個存證信函。---> 和解?

現在透過東森做了第二次媒體投訴後, 對方才開始朝向與我們和解的動作,

所以要得到民事賠償, 消費者必需努力花時間才能得到!

但這之間的時間的浪費,損失卻得不到合理的賠償

做錯事的人真有反省之意? 知道自己有錯?

如果豐田無意照價出車,請豐田除返還訂金並加與訂金同額度的賠償金.
賠償金部分,您只能要求兩萬,無法再多了.
去法院遞狀吧,法院有義工會教你怎樣寫狀紙,有固定格式
寫狀紙並不難,他的存證信函,剛好是車商不願履約的鐵證.



紅色框起來部分,有點小爭議,
如果車險領牌費含車價金的狀況,應該是要車價+領牌費+車險等於您要付的價金
但車險+領牌費部分理論上是不含在賣車契約中,屬於代辦性質,
所以必須寫明價位,不能用"含車款"含糊帶過,這上了法院恐怕對您不利.
小弟去年也簽了一台車,車險領牌費就是另外談,不寫在契約中.

舉例來說,車價+領牌費+車險如果是114.45萬
那該分開寫,不能單寫車價114.45萬 車險和領牌費寫"含車款"

如果網友要簽訂買賣契約,可以以此為鑑.
買賣契約本來陷阱就很多,再加上這個汽車業務契約寫的也太隨便了.

對於樓主非常抱歉,之前因為您一直未能回答豐田要退還訂金+訂金等額的賠償
一度懷疑您想對車商"獅子大開口"


lianglio wrote:
如果豐田無意照價出車...(恕刪)



很多跟帖的只看尾不看頭,樓主PO上來的買賣契約與存證信函就已經很清楚了.
第一次投訴媒體豐田就應該開始談和解,而不是能拖就拖.

本人覺得非常荒謬的就是那存證信函..是寫存證信函的人搞不清楚狀況還是"寄錯人".
這簡直是"扯到~~爆"...

在沒看清楚就隨便灌上"想敲一筆車款的差價","要被問到這個問題,就會自動消失","上來取暖",這對樓主極為不公平,新聞.存證信.合約書.消保官一切的證據都出現,為何少許人還不斷的用尖利語詞逼樓主出來解釋.

在前幾次跟帖不斷強調"合約與存證信函",有多少人仔細去看過,差異在哪裡,差異就是在"逼良為昌"

樓主所說的:
....................................................

民事賠償, 消費者必需努力花時間才能得到!

但這之間的時間的浪費,損失卻得不到合理的賠償

做錯事的人真有反省之意? 知道自己有錯?
................................................................

這顯現出社會上的大吃小心態.

樓主的一番話,答案都揭曉了.

老大哥(lianglio),抱歉了,得罪的地方請見諒.也很感謝你的認同.
lianglio wrote:
如果豐田無意照價出車...(恕刪)


你還真是會幫和泰開脫,
如果這個合約寫的不夠清礎,
責任是一輩子一般只買兩三輛車的消費者,
還是一個月賣幾輛車的業務?
這份合約是和泰還是消費者準備的?
是消費者,還是和泰,以買賣汽車為職業?
寫的不夠清礎的和約,
完完全全是和泰對業務的訓練不足,
甚至是訓練太好所致,
怎麼從你嘴裏講起來,
卻好像是消費者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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