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evin03 wrote:道路是所有人的公共使...(恕刪) 試想如果有個年輕人騎車不小心A這種車, 人生就毀了一大半,這樣的情景真的是不公不義。好像有個故事說有個古代的國君,因為馬廄失火,弄傷了馬,然後要殺馬佚一樣的道理。有人知道難道賠償沒有限額嗎?
apollo3296 wrote:你剛出社會喔?...(恕刪) 搞不好都還沒出社會咧。把事情想得這麼簡單,難怪看新聞常有年輕人誤入歧途。和解不成,打死不賠,最終取得債權憑證就可以強制執行。可以強制執行之後,就能體會到嚴重性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