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乙式全險到期,上週去車廠出險整理前保桿的小傷,
一小條擦傷見底而已,想說應該補個土局部烤漆恢復原狀就好。
取車簽名時喵了一下單據,竟然修了2萬多。
回家仔細巡視車子,原來直接換了全新的保桿、下巴、飾板、霧燈罩.......
不過保險公司都願意出錢了,我也樂於接受。
車主花保費買保險,目的就是讓保險公司去承擔求償的風險。
保險公司負責墊錢讓車主維修,能跟肇事者拿回多少是保險公司的事。
能做的就是跟保險公司談判減價,談不成就上法院針對折舊跟不合理維修據理力爭,
讓法官去判定合理的賠償金額。
不想有這些麻煩事,就不要省保險的錢。
第三人責任保險每年的保費不高,萬一出事可以省去很多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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