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整個程序就是亂貨物稅是車商繳的新車是車主買的車主買了以後拿資料給車商去辦退給「車商」的貨物稅然後車商再將退下的貨物稅給車主車商要用什麼科目做這筆給車主的退稅?行銷費用?折讓?還是?不管哪個科目都很怪。怎麼不是車主拿報廢、購車證明去辦補助,這樣不是比較簡單,也不會給車商下手的空間。
kevineva wrote:但是大大, 我比較...(恕刪) 你管他的?? 網路上有人買 頭很大的電視折1萬2 我問過了 在簽約前很多人在說1萬2你賣我 結果要簽約就是折1萬2 業務得話能聽 狗都會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