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了一下說明,申請補助方式有兩種。補助方式一個是交給車商申請,一個是自行申請。所以這5萬應該不至於被車商賺去。畢竟有車可以報廢的人並不佔買新車多數。至於車輛報廢之後,留下的車體應該還是照樣可以自己送去回收吧?
a-binn wrote:今年六月剛報廢車並買了新車,不知道適不適用這個條款 我也有一台今年六月報廢的車,不過想了一想,應該是不可能適用的。第一,要適用這條法規必須要在這條法規公布實施之後(這是廢話,但也是回答你疑問的重點)。第二,他的前後半年期限是指舊車報廢後買新車可退稅的時間,不是指法規實施的前後半年都適用這個退稅規定。所以必須是這條法規實施之後才報廢的車才能符合,然後要退稅,必須在報廢舊車日期的前後半年內買新車。
Alvin980405 wrote:這種法案民眾受惠的...(恕刪) 一堆好嗎?我的就十五年最多賣三萬而已,十幾年的車也很多,都沒看新聞公布的統計數量,還有,怎麼一堆人享受不到就說圖利財團,怎麼不說自己運氣不好倒霉沒這個福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