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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 毀約 - 存證信函篇


librance wrote:
TOYOTA 因價格報錯為由而不履約就已夠糟了, 現在連後續的處理回應都沒有 !!

感覺他們就是想用一份存證信函的內容打發消費者!

老實說, 這樣的公司, 我也不敢奢求會有多好的品質了,但真的希望他們可以主動出面處理,

而不是拿了消費者的訂金後, 卻不做任何聯繫與處理!

還拿了個非合約價的文件要求消費者付尾款!!


那有您主張退訂拿回訂金2萬+2萬嗎?

這不是合理的嗎?

librance wrote:
繼本人於5月底在MO...(恕刪)


看了這次事件

國都媒體前講一套~私底下又做這種小動作

T牌車我不敢買了~誰知道下一個被搞的會不會是自己

T牌沒處理好~小弟年底購車名單絕對沒有T牌~

做生意做到那麼沒格調~那麼大一間公司是有差這2萬?





以前會認為日系的產品售後服務會比較好, 但經過這件事, 我整個都改觀了!

也建議大家在購車時, 性能, 價錢也許是主要考慮,但也別忘了"服務"的這個品質!
現在的公司對於商譽都不太重視是嗎?

老是有買賣車以及維修保養糾紛...

要找間沒有不良紀錄的公司難囉~唉...
原先我們是堅持要求出車的, 但國都在媒體上也說要用民事做和解,

當天卻又發了這種存證信函, 只是讓我更氣...整件事的處理過程,

從一開始的業務員到營業所所長, 到國都人員, 就是看不到他們誠心的態度!

沒商譽,TOYOTA真是另人失望,希望他們不要因小失大,不過我想他們賭的就是,台灣人的健忘。大家加加油不要讓這篇沈下去,把事弄大,版主建議你在各大平台也po文,FB ,PTT…
現在存証信函了,變成毀約者是樓主,
但三日期限的玩法何來,樓主要研究一下反制
,還以為是單子是差多少,原來••••無言
以前認識的TOP10業務為了聲譽真的會賠錢賣
可惜現在轉行去了,希望樓主有個圓滿的結果
請樓主:

1、也去郵局買一份存證信函,寄給該營業所,存證信函上註明 【台端之前所發存證信函,要求本人依
合約「履行契約付款之義務」,惟合約上註明車價為新臺幣壹百壹拾貳萬肆仟伍百元整,非台端所寫
「新台幣壹百壹拾陸萬玖仟元整」,請台端依雙方所簽定合約行事。台端片面之聲明,未經本人同意者,
皆屬無效。】

2、請樓主將合約、營業所的存證信函、你的存證信函,傳真到各大媒體,標題就寫:大公司欺負小市民,讓
媒體幫樓主討個公道。
分享一下
如果是買車的 買貴兩萬會去要求退訂對吧??
今天這個買貴的大頭可能不是自己!
但是將心比心 或是那業務會選擇照賣自己賠錢嗎?

我買車退訂過 定價79萬的車 訂單寫到90萬辦好(無影音等奢侈配備)
若是各位 會去買嗎??? 又會去賣賠錢嗎??

撿到錢不一定要找報酬的啦~

librance wrote:
繼本人於5月底在MO...(恕刪)

這存證信函只在於你的契約失效後才有用處,
表示已有通知你實際車價作為證據,
你可以不付,
所以和泰表明就是要打官司,

這情況也不適用"標錯價"這種交易糾紛的法條來套用,
樓主你既然已經問過消保官,
表示你立場站得住,
你也可以寄存證信函給那位業務、所長甚至於國都,
表明你的立場。

你不寄的話,難保不會白的被說成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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