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自從我用大瓦楞紙板靠在我駕駛座後方車輪
上面我寫了:開車門時請小心謝謝你
一方面提醒對方,也能當撞擊緩衝
我停車的位置剛好是攝影機死角,只好柔性勸導也不能怎樣
哀 遇到沒公德心的就只能這樣了
樓主請小心,沒證沒據提告,小心被反告


if1972 wrote:
小弟的愛車因不常使用,所以租了個住家附近大樓的地下停車位停著,前幾天要去開車時發現保險桿右前方被人擦撞掉漆了,當場臉都綠了,當天也有報警,可是大樓的監視器角度剛好照不到我的停車位,警察說也沒辦法查,現在問題是小弟我懷疑是停在我旁邊的那台車在倒車入庫時擦撞到我的保險桿(因為旁邊的車常停的很靠我這邊,而且他的車身也是刮得亂七八糟,感覺就是技術很不好),我大概觀察了一下鄰車它的左後方保險,看起來是有新的刮痕,但因為沒有當場看到又沒監視器錄到,這樣的情況只能自認倒楣嗎!?
ps:警察有幫我打給旁邊的車主,他說他沒撞到我的車,警察說這個算民事案件,不然就直接告他..這樣做合理嗎?...(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