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ress72 wrote:
只希望座長輩的將心比...(恕刪)
糾違停報警開單絕對是正確行為
但是報警開單的目的絕對也是還給用路人一個安全的用路環境
而這個目的 當然越快完成越好
依程序 報警 等警察 警察到 確定違規 拖吊車到 拖走開單
正常程序走完快的話少說也要15分鐘
若認識車主 請他移車是否只需不到5分鐘
也許大大的目的是想給車主一個教訓讓他學會不要違停
但您依然可以請他移車 順便警告他以後看到就報警拖吊應該也能達到教訓作用
我的意思是 您大可以減少他違規的時間 讓用路人早幾分鐘使用到安全的用路環境
也一樣可以警告對方的違規行為
同樣的行為要是不認識 我絕對支持您報警開單拖吊
但是是認識的直接告知車主並要求移車是不是最快 趕快恢復用路人的安全才最重要......
P.S.休旅車停在巷口真的有夠擋視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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