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事故的第一時間已經報警處理...關於今天是去談和解的!!
但因為對方希望我們也能出險幫他把機車修好,但今天大部份的責任不在我們.
我們沒必要出險修他的車,必竟這樣明年保費勢必會增加!
因為我們不出險幫他修機車,對方父母大發雷霆
所以今天的和解是不了了之!!
那個小鬼的機車,還真的有改裝!
而且在巷口騎車速度真的非常快(看他的車頭及我們葉子板受傷的狀況)
今天好險撞到開車的...如果是行人或騎腳踏車的!!
那是不是又一條無辜的生命受害!!
好在對方只是下肢擦傷...沒大礙!!
那天撞到當下...那個小鬼打電話叫他的朋友來現場!!
至少三四個...一看就知道是小混混!!
嘴裡叼根煙..還嗆我們現在是怎樣...開車是怎麼開的!!
那個當事者還跟他朋友說是我們開很快撞他!!
唉....真的是無言!!

南瓜籽 wrote:
左邊後照鏡也有受傷嗎...
ALTIS後期款應該有配自動收納後視鏡吧?
可以作動應該沒有傷到~
話說回來,樓主也可以要求對方負責"車輛維修期間"通勤工具的相關費用
像是:租車、計程車˙˙˙˙˙˙((乾脆要求租車費用、以收據為證
當然車輛基本的維修費用也是應該要求的!
前葉子板不見得要換
若換前葉子板的話、之後要脫手會被二手車商認定為事故車,可能車價會較低~
若很嚴重的話,前輪看要不要做定位~
其餘的˙˙˙˙˙˙
應該是不用怕對方會繞人啦!
就算對方會繞人,應該也不是啥大尾的才是~
到時真的遇到、報警就對了!
剛好可以多加一條恐嚇罪,若打起來了、剛好可以加條傷害罪~
以上大概是這樣的小小建議~
我聽你在放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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