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e7361 wrote:在私人場所(停車場)內是不受交通法規約束所以交警不管 那交警無法處理,是否可以以毀損或其他方式來進行法律行為總不可能說停車場不歸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範,就無法無天了吧??如果不一照交通法規來處理,是否可以延伸到其他法規??
動的車跟靜止的車相撞,一定是動的車責任較大,他大聲只是想唬你罷了,不然原廠光烤個漆也不只3000,大大在車禍時沒有報警,而且你也收了500元,所以在法律上已經達成和解了,所以現在報警也於事無補,新車至少應該有保丙式險吧,為什麼大大當時不報警出險呢?根本不用聽管理員的話,他只是要大事化小,小事化無罷了!這件事只能怪大大當時被撞的亂了手腳吧,就當作一次教訓,粗蠟打一打看會不會好一點~反正車在外面開幾年後都一樣,看開一點吧!
不可說 wrote:那就是代表有得灰了歐...(恕刪) 其實一般道路上的車禍也是走民法的損害賠償程序不過責任的歸屬是依據交通法規來作判斷而樓主的案例而言你不能拿交通法規來判斷誰對誰錯其他的程序則是相同而交警不受理的原因是交警的責任範圍是在道路上而私人停車場不屬於道路所以要找一般的警察報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