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sson wrote:我的業務也是~~交車後~~人不見了~~等有電話訪查時~~才會先打電話~~跟我聯絡~~業務都是這種樣子... 原來我不是唯一一個例外阿...那我真的是被路上滿街跑的T牌車假象騙了@@好吧。這將是我第一部也是最後一部T牌車。業務讓我很失望,簽約前和簽約後(而且還沒交車時),態度就差很多!那個"究感心"的廣告還要誤導多少人?!是的!這次買新車的經驗,先不論車本身,光業務前後的態度就讓我很不滿!
70萬的車子又如何 他還是toyota阿..要品質就別挑這牌子了,廣告是騙消費者去買 真的象廣告打的那樣應該很快就倒了 有啥就換之類的他還賺啥錢 如果今天他肯直接換零件就不會有這問題了樓主要他換新車是不太可能 但是我可以建議你叫他直接換掉方向燈線路和方向燈燈座還有方向燈relay,這樣應該就可以解決問題了 反正他還是要換零件給你 要求把方向燈系統換掉比較快
幾個月前在新竹廠保養時跟櫃檯閑聊"你們toyota近來品質下滑喔,被投訴烤漆的問題還上電視"小姐尷尬回答"那家被總公司列入黑名單了,我們新竹廠評分名列前矛""可是那南新竹也有一件新車方向燈搞不定的問題,有解決嗎"小姐: ......看來很難回答除非樓主自己來發表
TOYOTA只是比台灣國產車品質好,和鄰國比沒有比較好台灣和泰國的新車品質調查,每百輛 台灣ALTIS :295問題 泰國ALTIS:179問題和中國比也是差人一截台灣只有2007年的調查,2008以後都沒做調查了,不知是不是數字太難看了才沒做
jushi.sector wrote:其實這就是很典型的給...(恕刪) 看過167樓蘋果的報導豐田通知樓主歸還代步車的通知書已經說明樓主已經找過消保官了因為協商不成立所以無法再協商了消費爭議是性質上屬民事事件所以不能勉強雙方接受消保官的主張或建議消費爭議調解的性質跟鄉鎮市調解性質差不多協商不成立或未經法院核定是沒有確定判決效力的畢竟消保官只是行政機關的公務員不是司法機關的法官是沒有確定民事法律關係的權利的很多申請人因為廠商不同意消費者的協商條件很容易誤解怪消保官沒有好好處理呢但申訴可以讓業者更積極處理吧(據說樓主面對的公司面對消保官處理時態度是比較強硬)這個案子我可以理解樓主的恐懼畢竟這是危害生命的故障對車廠而言只是瑕疵車處理問題可是對樓主而言可是生死一瞬間阿希望台灣消費環境可以改善
謝謝大大們的關心,小弟最近較少上網,我先說在消保官調解那的事:的確TOYOTA公司面對消保官處裡時,態度是比較強硬他們擬了一份協議書要我簽內容的大意是:1.車子保固4年(我想這本來就有)2.車子牽回後,若一個月內再發生同樣瑕疵故障情形,可以退換車3.若一個月內再發生同樣瑕疵故障時,但雙方若對瑕疵原因有不同意見的話,須找雙方認可的第三公正單位鑑定。4.若簽立此協議書後,消費者不得再找其他單位申訴此事。看似可以放心的協議書,但經過消保官說明,我沒有簽。消保官說:若再發生故障時,你消費者需支付這筆第三公正單位鑑定費用,費用大概是十幾萬到幾十萬元左右,因為這份協議書沒有寫誰須支付鑑定費用,所以就是由想保障權益的消費者支付。經過消保官說明後,才知道這份協議書經過公司法務擬的有陷阱,若簽了以後再發生瑕疵時,反而我要花十幾萬以上的鑑定費用,還不知道能不能退換車。若我不花鑑定費,那我就得繼續開那台瑕疵車,且花了也不一定有用。那時我請他們把第三條劃掉銷去,我就可以跟他們簽協議書,但他們說不能劃掉。我請他們在第三條注記:第三公正單位鑑定費用由公司支付。他們說公司沒給這個權限。所以那時我覺得雖然到消保官那協調,他們公司帶來的協議書,可以說是沒什麼誠意,簽了後還會讓我跳到洞裏。而且最後一條,還要我不能跟別人講,這個態度讓人感覺若你買到對生命有威脅的瑕疵車,你就要吞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