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避光墊不應該是贈品的項目之一。二、有風險的贈品更應該在買賣時,業務就必須誠實告知風險三、就算買車前就知道避光墊的買家們,請問幾個知道一個小小塑料卡榫,居然可以打壞車體內部結構?BlueSky5230 wrote:不知道就不應該把...(恕刪)
somethingLin wrote: 一、避光墊不應該是贈品的項目之一二、有風險的贈品更應該在買賣時,業務就必須誠實告知風險三、就算買車前就知道避光墊的買家們,請問幾個知道一個小小塑料卡榫,居然可以打壞車體內部結構?..(恕刪) 1.避光墊當贈品這點沒毛病2.如果業務知情有風險,告知我覺得有必要,覺得一般業務壓根沒想到這種事情3.這要看掉到到哪個地方了,小螺絲掉的齒輪裡也可以弄壞整台機器知道你很氣憤,但就實際面來看感覺你會比較吃虧很難佔到什麼便宜
紅塵傲笑 wrote:1.避光墊當贈品這...(恕刪) 佔不佔得到便宜對我而言根本比不上不應該再有一個案例發生來得重要。我不認為我的業務不知道這個風險,他在toyota的年資已經很久了!好,假設他不知道好了,原廠明明一直有避光掉卡榫掉入的案例,為什麼不直接將這贈品風險載明於契約,要求買方簽名,後果自負!不是每個買車的人對避光墊的風險都有認識!
我是覺得業務的說法太不負責任,如果合約上有寫避光墊這個贈品,應該可以考慮找消保會申訴或是走法律途徑。避光墊是業務送的,也是業務裝的,那業務一定脫不了責任。既然業務推說是消費者行為問題,那消費者也可以主張是業務使用劣質避光墊,或是安裝不當造成。我個人覺得業務不負責任的態度才是最大問題,不要輕易放過他了。
那也要能舉證成功啊 除非車主要能證明這避光墊卡榫是有問題的 不過這位什麼都不知道的車主 我看是很難啦 話說都用2年了 誰知道車主怎麼使用的 有無不當使用?2年都沒動過? 車主2年沒清潔過內裝嗎? 這頂多跟避光墊廠商求償而已 不過機率應該不高啦 JasonMMIV wrote:我是覺得業務的說法太...(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