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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神A碰上U6 "鋁罐車" 真的不是浪得虛名

Benn1963 wrote:
其實就是回歸汽車的本質:
安全的車體,主被動配備,穩定的底盤,可靠省油的引擎以及聰明的變速箱。 納智捷應該多在這些地方下功夫. 下資本,而不是裝上一堆華而不實又容易故障的電子設備。 只有趕緊用心造出一台真正值得信賴的車,才能讓台灣人甘心支持,否則自有品牌的夢到頭來終究只是曇花一現,一場夢而已。

但誠如樓上所言,簡單的事往往越不簡單,因為這幾年納智捷的表現與發展方向,一直是背道而馳的。她的未來,我相當不看好。


S3/U5跟Tobe熊貓車一樣,是實實在在的大陸車,換個Logo而已,Luxgen比吉利高級?
全球平價車廠能像Luxgen一樣,全球銷量超過50%用別人引擎+100%用別人底盤的僅此一家.
雖然如此,台灣人還是蠻支持沒有技術的Luxgen,台灣銷量已經超越大陸銷量.

套樓主的話,Luxgen拼裝車真不是浪得虛名.
凍頂高山茶 wrote:
請問是哪個機關公告國道上有10公里的誤差值
可以開到時速120公里...(恕刪)


不是公告,而是有法規規定,GOOGLE就有了:

名  稱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修正日期 民國 106 年 08 月 25 日 (目前最新的修正,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

第 12 條

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且情節輕微,以
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
以勸導,免予舉發:
十一、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國道公路警察局表示,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 12 條第 1 項「行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而未嚴重危害交通安全、秩序或發生交通事故,且情節輕微,以不舉發為適當者,交通勤務警察或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得對其施以勸導,免予舉發。」
連同第 11 款規定「駕駛汽車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時速未逾十公里。」


一般國一三義以北限速100,GPS碼表時速可以開到110,我都開105然後定速,這時快樂表都在115~120遊走(因為定速下,遇見上下坡,車子有可能在定速的範圍內上下飄動)。
國一三義以南限速110,GPS碼表時速可以開到120,我都開115然後定速,這時快樂表都在125~130遊走。

用GPS時速,比速限多5公里再定速,是避免下坡時時速會較快,尤其三義/林口坡。

一般市區限速50,我都開GPS55,省道限速70,我都開75,快速90,我都開95。快樂表不要看,當參考就好,當您開久了,知道快樂表與GPS定速時的相對值後,你就知道如何開車不會違法,又能以最安全的情況下,盡量高速行駛。

一般智慧手機都有GPS接收器,下載APP,就能使用了,方便極了。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這台納智捷是不是開到一半輪胎掉了所以被人從後面撞?

takethemall wrote:
因為後車會踩煞車,所以車頭會下沈,因此後車的撞擊點就會是避開汽車最堅硬的前保桿,而是水箱與引擎蓋去撞擊前車最硬的後保桿,結果就會如圖所示,如果後方汽車完全沒煞車直直撞下去,鹿死誰手可能還不一定喔。



所以以後要撞到前車屁股時,千萬不要踩煞車讓車頭下沉去撞,讓最堅硬的部份去撞前車尾部最堅硬的部分,這樣才會有贏面!

筆記、筆記!

(這樣不踩煞車算防衛駕駛嗎?)
toyota在國外是好車 來台灣 代理商就呵呵呵

人家一樣小車對大車 一樣後撞前 怎沒有潰縮?
還有什麼理由可以唬的麻煩請認真





開這種出門 我真的會覺得很丟臉
華元的鹹酥餅 wrote:

人家一樣小車對大車...(恕刪)



看圖說故事而已⋯⋯


第一張圖應該時速超過百公里


第二張圖只是輕輕碰到而已


沒錯吧
華元的鹹酥餅 wrote:

人家一樣小車對大車...(恕刪)

大哥第一張圖這怎麼看都是同樣高度的車撞擊,第二張,你聽過小面積嗎?我看你還是收一收,先把酸的等級提升再來,我不看國產車的人都覺得你很扯
華元的鹹酥餅 wrote:
人家一樣小車對大車...(恕刪)

日系車板金薄這是眾所皆知的事實,
但這兩張照片的碰撞速度根本不同好嗎?
這也能拿來比較?

一生嗨嗨 wrote:
大哥第一張圖這怎麼...(恕刪)

阿不是煞車會向下頃? 人家就沒板金掀起來

第2張是停車被追撞 而且追撞的車還可以安全開離現場
所以哪家有測試小面積被追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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