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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YOTA 毀約

wayne36183512 wrote:
我是覺得將心比心~~...(恕刪)


將心比心哩,那法律是拿來幹麻的?
業務的疏失,公司本就要負責,關消費者甚麼事阿。

librance wrote:
最近家人跟TOYOT...(恕刪)


得理不要不饒人
也許這個業務真的是不小心算錯了
按照契約,這業務一定輸,但是我們認真想想,現在的業務一個月才賺多少錢,這一賠,可能他三個月要喝西北風。人難免會犯錯,只要他不是故意要騙你的,要是我,我會原諒他,給他個機會。

台灣充斥著得理不饒人的心態,這麼會失去人與人相處的價值的

憑什麼履行契約...憑車價比別人便宜10萬...才希望要求照著契約走...今天如是車主您要求主動退訂...車商也不會要求一定要照著契約走...今日訂金不單原封還加倍奉還...不清楚車主是否得理不饒人又或者是...

bibichuk8 wrote:
得理不要不饒人也許這...(恕刪)


我也認同樓上的說法 不論品牌...

會發生這種事情 都不是誰願意的...

按照契約 業務一定輸...繼續按照單子出車..哈哈...事情結束後也差不多要離職了...

從此不踏入銷售車子的行業...

不然就是繼續撐..頂多吃泡麵.....

如果用白話說,合約就是合約,不然何必訂合約
這個案子,是公司的定型化定單,也有經辦的業務簽名,合約已經成立並生效,公司就必須履約,直接訴請交車,只是訴之聲明要寫好,就是你再給付(合約上金額扣已付之訂金後),該公司應交付某型車輛
這案子不難打,只是業者就是看準你怕麻煩
直接狀子寫一寫,送板橋地院民事庭吧..........
算錯就是賠錢,至於營業所或公司及業務如何分擔,那是內部問題,不可混為一談...
成年人做的事本來就要負責, 公司也逃不掉連帶責任, 不要心軟而犧牲自己的權益

而這位業務若真的很在意這份工作, 唯一的解決方式就是出車+認賠, 否則樓主若訴諸媒體, 以後真的不用幹了
bibichuk8 wrote:
得理不要不饒人
也許這個業務真的是不小心算錯了
按照契約,這業務一定輸,但是我們認真想想,現在的業務一個月才賺多少錢,這一賠,可能他三個月要喝西北風。人難免會犯錯,只要他不是故意要騙你的,要是我,我會原諒他,給他個機會。

台灣充斥著得理不饒人的心態,這麼會失去人與人相處的價值的


『法律,是保戶懂法律的人!不是保護每一個人!』如果需要法律諮詢,只有付費,沒有免費~ 一 一+
文要爬完再回,樓主後面有說已經開過調解會,對方態度非常強硬,只願意賠一萬。

這舉動應該沒什麼人可以接受,惹毛樓主的是所長跟業務的態度問題,客服還叫樓主主動找消基會,換成是各位,這口氣要吞嗎?
找金素梅啊 連考生落榜都能是選民服務了 這區區小是難不倒他吧
買車退車 訂金還收不回來
賣車賣便宜 訂單還得要回來
哪有都是消費者吃虧的道理

我個人也比較傾向於 請toyota履行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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