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rance wrote:最近家人跟TOYOT...(恕刪) 得理不要不饒人也許這個業務真的是不小心算錯了按照契約,這業務一定輸,但是我們認真想想,現在的業務一個月才賺多少錢,這一賠,可能他三個月要喝西北風。人難免會犯錯,只要他不是故意要騙你的,要是我,我會原諒他,給他個機會。台灣充斥著得理不饒人的心態,這麼會失去人與人相處的價值的
憑什麼履行契約...憑車價比別人便宜10萬...才希望要求照著契約走...今天如是車主您要求主動退訂...車商也不會要求一定要照著契約走...今日訂金不單原封還加倍奉還...不清楚車主是否得理不饒人又或者是...
bibichuk8 wrote:得理不要不饒人也許這...(恕刪) 我也認同樓上的說法 不論品牌...會發生這種事情 都不是誰願意的...按照契約 業務一定輸...繼續按照單子出車..哈哈...事情結束後也差不多要離職了...從此不踏入銷售車子的行業...不然就是繼續撐..頂多吃泡麵.....
如果用白話說,合約就是合約,不然何必訂合約這個案子,是公司的定型化定單,也有經辦的業務簽名,合約已經成立並生效,公司就必須履約,直接訴請交車,只是訴之聲明要寫好,就是你再給付(合約上金額扣已付之訂金後),該公司應交付某型車輛這案子不難打,只是業者就是看準你怕麻煩直接狀子寫一寫,送板橋地院民事庭吧..........算錯就是賠錢,至於營業所或公司及業務如何分擔,那是內部問題,不可混為一談...
bibichuk8 wrote:得理不要不饒人也許這個業務真的是不小心算錯了按照契約,這業務一定輸,但是我們認真想想,現在的業務一個月才賺多少錢,這一賠,可能他三個月要喝西北風。人難免會犯錯,只要他不是故意要騙你的,要是我,我會原諒他,給他個機會。台灣充斥著得理不饒人的心態,這麼會失去人與人相處的價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