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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的Altis被撞了

metta-sati wrote:
我看到公式了~~計算...(恕刪)


計算公式我不會,對表就好。不過"自用車"與"營業用車"的折舊率是不一樣的,營業用車折舊率比較高!

若非個人肇事的話,剛好車有保全險,當然是出險啊(不列個人出險記錄,因為肇事者是他人),叫保險公司錢賠一賠,保險公司會代位請求向肇事者索討金錢,了不起你就是部分自付額而已~ 而自付額部分保單會有寫到。
如果能移民的話,建議離開這個鬼島比較實際。

回復原狀零件還要折舊?果然是鬼島的法律

被撞還要自己買單,鬼島萬歲


剛看到這段.... 看樣子...是真的....

[無肇責] 要賠的錢還比[100%肇責] 還多上數倍
真的很沒天理......這樣的法律真的很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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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小王子

2011-08-23 22:57 #56
第一:你是r350的車,所以零件應該超貴的,14萬的修車費,
我推估啦(零件10-11萬,工資1-2萬,烤漆因為追撞,所以保桿跟後蓋因為都有傷到吧,
所以1-2萬,合計14萬,
零件依法折舊10萬*(1-0.369)*(1-0.369)*(1-0.369)*(1-0.369),
所以零件大概只是1-2萬左右,工資跟烤漆不用折舊,所以判4萬是合理的

第二:通常產險是不賠代步的,因為不跟你算折舊了,所以多賠你很多了,要討代步費對不起,零件就要折舊的,你的維修廠也不專業,因為維修廠常遇到這種問題,沒跟你建議不專業。所以對方保險公司堅持只賠14萬,一點都不讓步,因為他們勝券在握,反而你告了保險公司省更多,他反而更喜歡你告了,只能說你正中下懷而已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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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事件是
甲方無肇責被撞 估要修14萬~~~
因為折舊條款....最後只判 對方賠4萬


這意思是 好端端沒事被撞 還要賠10萬 撞人的只要賠4萬....

年份高一點 保險也沒屁用....這意味著 買二手車的人全部都是白癡...

metta-sati wrote:
剛看到這段.... ...(恕刪)



所以我才一直強調"法官不是什麼都懂",特別是人情事理這一塊! 講難聽一點就是沒出過社會的高知識份子。
哈哈,我的舊文被拉出來了,所以一些人再濠洨沒關係,只是會害了想在這邊得到正確解答的人,唉


嘴炮無敵呀

metta-sati wrote:
剛看到這段.... ...(恕刪)


因為沒出險~ 又遇到白目業務員! 不然請保險公司代位請求就好! 了不起就是出個自付額而已! 因為不會賠100%~ 部分自付額是規定的,怕道德風險。
van1110 wrote:
今年一月初發生的事,...(恕刪)

被撞還有折舊...我第一次聽到這種算法...
要不要請他去跟修車廠凹看看零件.工錢也要折舊...
套一句上面的版友說的話.

上法院

不然就讓她上醫院
...
這也不能怪法官,因為價值這種東西是很難衡量的,也是要避免道德危險的一種考量吧
台灣的車體險通常都保免自負額了,台灣人不喜歡保有自負額的
你沒聽過不代表沒這個法律,很多事不是自己想自己就是對的

最終流放 ~銀翼之法姆~ wrote:
被撞還有折舊...我...(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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