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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國道一 Lexus vs Toyota

仔細看只是 車道縮減3線道減為2線道 互不相讓要小心啊

sonic-i wrote:
不能同意你們更多錯很...(恕刪)


你再仔細看一遍...

按照慣性和人類的直覺判斷,
當下如果內側閃避, 結局就是追撞甚至波及其它車輛!
因為L的車速是直線"較快的", 此時不可能反方向做緊急閃躲 ~

剛又看了一下,
樓上有位仁兄說的對, 拉回來應是直覺上為了閃避分隔道路才失控.
︿ ︿ y
我的看法不同 :
天睛地乾....這種速度+角度會造成失控??

買SUV還是開慢些為佳
看影片感覺是Lexus的ESP在高速時作動慢而產生失控
請車主不要開太快
在漕化線上歐洲車也是會打滑才救回來
每輛不同等級車的極限有差、不要越級才安全

ako wrote:
交通法規,是哪一條規訂高速公路右側不能超車,(注意是高速公路,不是一般道路)。
(恕刪)

這個討論看下來,對於高速公路是否可以從右側(外側車道)超車,
有點霧煞煞,剛才打電話到國道公路警察局求證,
並無法規規定不能從外側車道超車,
但因外側車道車速相對較慢,容易有速差較大的問題因此比較危險,
原則上以內側車道超車為原則跟建議.
沒有互不相讓 , LEXUS 車 是高速直行車 向前行

ALTIS 要變換車道, 要看清楚右邊車道有沒有車 ? 讓直行車過去, 才換過車道

LEXUS 車根本沒有 閃避的空間。
其實各位也可以稍微轉移一下注意力,最內線那台車過了這個驚險的路段後,即使右方沒車,還是繼續龜在內線,這也是為何不少人無法順利超車的原因之一,加上執法不力,明顯的內線龜車擺在紅斑馬面前,也是視而不見,間接助長了這種惡習~
順便呼籲一下,如果高速高路上看到紅斑馬,請依正常速限行駛,不要一付被抓怕的樣子,更慘的是有些車還龜在內線,死不出來,這樣紅斑馬是不會頒獎狀給你的...

另外,開車不要並行,儘量交錯式的行車,除了讓給自己一些安全的鄰近反應空間,也讓點空間給人有機會超車,還有,除了提前打方向燈+轉頭,多使用一下車內後視鏡確認後面的行車狀況,也可以減少一些死角的發生;最後,要下交流道就不要還佔著內線,這種便宜多佔個幾次,算不準哪一次外切時不會遇到大貨車的...

前面有一樓有提到,車禍發生在內線的機率真的滿高的,偶爾還會有對向的事故越界,所以請大家讓出內線,還給大家一個自由安全的行車空間~

sonic-i wrote:
不能同意你們更多
錯...(恕刪)


超車~應該是指原本兩車在同一車道上且為前後車,

因影片中看不出 Lexus 原本是否在 Toyota正後方,

似乎不宜認定是 Lexus 超車造成的

另外,影片中也看不出來從三個車道縮短成二個車道...

參考資料: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94條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第101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三十三條(不遵道路管制之處罰)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七、違規超車、迴車、倒車、逆向行駛。
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Lexus 也太誇張了吧
感覺ESP啟動也太晚了嗎...
還左甩右甩 最後還差到內側護南...
.......
esp有啟動了
而且駕駛的反應與操作
已經算是不錯了!!!
最後車子還有辦法打直停在內線車道
給7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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