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且不論車牌上裝角一事...就通案而言,公務員依法行政,其實真正的目的在保障人民的權益,也就是法沒規定且沒授權下,就不能剝奪人民的自由,這就是民主的可貴,至於好幾位網大希望政府取締"角",當然是認為"它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且當下認為"如果真的發生"車禍時會很嚴重,那是不是警察祇要認為可能成為凶器的物品都要取締?????本人的言論是希望給各位眾網大一個反向思考的空間,非為挑起戰火
loveeva30115 wrote:我不想我不響栽贓無辜...(恕刪) 我是不知道你是不是有意栽贓無辜不過很明顯你單憑一個水箱罩就假設是別人也太可笑了吧!我就是你說的那個人看清楚我的車牌後面是XM好嗎我雖然改車不過我從不會去弄一些影響他人的東西至於外觀方面每個人喜歡的不一樣不欣賞的人我不會逼他們但是麻煩互相尊重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