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65537 wrote:
我認為主動防護甚至自動駕駛在法理上應該是這樣的,
輔助階段:廠商應該在DM、廣告等處,清楚標註警語和限制。
半自駕階段:訂出相關技術的測試標準及標章,規範車廠和駕駛者的責任。
自駕階段:明定車廠和乘客的責任。...(恕刪)
沒有訂豈碼標準,結果一定像現在,廠商的警語大都是這樣:本系統未臻完善,駕駛需手握方向盤,隨時注意接管。
出了事就是駕駛的責任:沒有適時接管。
Tesla第一起車禍,車廠都自己說左彎的大卡車,車身是灰色和天空顏太近,影像系統辨識不出有什麼不同。
結果責任還是全部在駕駛未適時介入。
很多車道維持系統,只辨識車道線,車道線若有掉漆,就容易被忽略。自駕等級的Tesla,有人測過也是如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