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ec09188 wrote: 這個企業和他的護衛隊怎麼這麽沒有良心,把自己的瑕疵產品問題都推給受害者!嫌棄我們消費者是三寶,女人 老人 老女人怎麼了… 嫌棄的話你們幹嘛賣車,直接退出市場啊!整個事件很明顯是消費糾紛,但我看到的只有企業推卸責任和護衛隊落井下石…看到他們的態度還有護衛隊的炮火,我看今天有哪個消費者還敢買這牌子的車…plusquote.(恕刪) 你講的沒錯,千錯萬錯都是消費者的錯車子出包不負責還要被人酸三寶,我想誰都嚥不下這口氣的。
其實看大家那麼多留言我只就我看到的現像回覆1.美國就算有很多的暴衝案例,事後經過法院調查,高達8成為人為誤踩油門,其餘案件絕大部份為腳踏墊卡住或異物卡住油門,極少部份為無法判定。2.樓主訴求副駕可以看到自己是否有踩煞車的動作,但事實上,許多駕駛者開車,油門及煞車的腳部動作轉換,也只有腳板的左右移動,並不會如樓主自拍影片的過大動作。3.許多副駕在停車時,不是在看手機,就是在看旁邊風景,當注意力在所看的事物上,幾乎不可能會注意到駕駛是否踩煞車,除非動作超級大,讓副駕轉頭,況且眼睛餘光是不可能察覺所有視野邊緣的變化。4.駕駛者的車輛距離前車有數公尺,如注意力集中於前方,速度如影片不快的狀態下,是有大部份的機率是來得及踩住煞車,除非駕駛並未注意前方,或本身反應稍慢。5.最後一個可能,就是如車主所說,真的是暴衝讓他遇到了。回想起以前我開過一款車奧迪,有一次要轉彎因速度稍快,想踩煞車減速,當下不僅未減速還加速,正覺得奇怪,驚嚇之餘轉動方向盤避免撞上旁邊的車,後來感覺怎麼越踩煞車越快,幹快鬆開腳部,速度減慢後才發現我踩錯了,原來我是椅子調太後面,腳部往前伸展時踩錯。但是當下,如果我撞車了,我是否會覺得是暴衝,而不認為是我自己踩錯,是絕對有可能的喔!當然以上是以一般開車時的正常判斷來看,只代表我,不代表所有人。
腳部的動作大家實在無須太糾結一般來說開車時右腳只會在煞車跟油門踏板間游移所以從膝部是看不出來的特別是停紅燈時,還習慣踩著煞車踏板的但如果使用AUTOHOLD或是全速域ACC停等紅燈時就有機會整個右腳腳掌離開踏板區收到較靠近座椅的地板上這時候,膝部的動作就很明顯反之若要再前伸至踏板區膝部動作一定看得出來沒有在停等紅燈使用AUTOHOLD時,把腳往回收的,一定不理解為什麼副駕看的出來....
巴堤斯塔 wrote:其實看大家那麼多留言...許多副駕在停車時,不是在看手機,就是在看旁邊風景,當注意力在所看的事物上,幾乎不可能會注意到駕駛是否踩煞車,除非動作超級大,讓副駕轉頭,況且眼睛餘光是不可能察覺所有視野邊緣的變化。....(恕刪) 樓樓樓上的巴堤大真的母湯!!雖然你的分析文打得如此長一串,但這一定會被打入和泰護衛隊之流~我也打過一長串~只有被樓主洗臉的份~這樓只能接受這一定是爆衝!!副駕170度視野及注意力不容挑戰!!非我族類~其心必異!!
yoyo78130 wrote:Q1 告了沒:請持續關注貴府信箱.Q2 馬賽克網址:看來您不懂網址的組合語言.Q3 線上檢舉單:看來您不知道政府的e化作業.不懂就請安靜一點.不明事理的發言, 一舉一動讓大家看在眼裡, 形象會跟某人一模一樣.(恕刪) 連警察局報案3聯單都沒看到還在大呼小叫?你是害怕被警察酸不敢去是嗎?就像你前面講的亂告會被罰6萬喔,到時候我再告你汙告我看你有幾個6萬可以罰?而且真的很好奇的是疝氣會被判什麼罪耶!好怕被關到出不來!另外你的那句不見棺材不掉淚的恐嚇罪比較容易成立喔!!這麼好檢舉的話我晚點也來去警察局網站檢舉看看!恐嚇罪是刑事犯罪喔,檢舉真的會受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