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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很重要=>買預購車請記得在合約書上寫下"不滿意可以退還訂金"

搞清楚甚麼是訂金.....
就是你違約會被沒收的叫訂金
對方違約要退兩倍訂金

有些車廠願意讓客戶解約退訂金
是車廠優於規定或許是為了商業競爭 這當然很好
但是不退訂金才是正常的
=廢柴上的風霜菇=
Paul Vitti wrote:



成交之後更慘,...(恕刪)


真的 到後來我評估要不要接這個客人的關鍵
有一部份考慮 接了你這個客人
會不會再事後 造成更大的麻煩及糾紛
如果是 那我寧可不接
不過 當然 如果你的價格很高 那除外
畢竟我也要吃飯 

但偏偏 往往這類型的客人 成交價 一般都不會很高....
abel2742 wrote:
這個事件在一開始就已...(恕刪)


樓主還用另一個帳號自編自導...
遇到了,就好好溝通吧!
over booking是買家常見手法尤其在缺貨的時候,各行各業都很常見
請google一下,很多國際大廠也都會over booking
重點在於沒本事就不要承諾客戶 "不滿意可以退還訂金" ,即使是口頭的承諾
這是欺騙消費者的行為
這篇文章有很多可以探討的問題:
1.預購車合約,該怎麼簽訂?
業代為了訂單,提出"不滿意可以退訂"及趕快簽約排順序的說法,讓客戶先簽約排序。
"不滿意可以退訂",這就是一個認知差異的地方,如何定義"不滿意可以退訂"?何時是截止點,我個人的認知是因為今天買預購車,尚未試乘,尚未看到實體,所以"不滿意可以退訂",至少應該可以等到車來了,看了不滿意再退訂,那一直等不到車的不滿意,跟過程中對於業代服務的不滿意,這個可以被認定是否構成"不滿意可以退訂"的條件嗎?

至於趕快簽約排順位的說法,如果今天不簽約,就沒有辦法排順位,所以如果消費者想買車就一定要簽約,如果沒有"不滿意可以退訂"的但書,那消費者如何能安心簽約買一台還沒有看到車子?如何能滿足消費者嘗先的慾望?所以消費者通常都會願意簽預購車合約,因為有"不滿意可以退訂"的但書。

2.因為有"不滿意可以退訂"的但書,所以衍生出一車多單的情形
因為要排順位的關係,和泰如何配車給各個經銷商,排序系統的資訊存在著無法公開透明的限制(是否有些業代有優配權?車子要先給哪一個經銷商等等),所以消費者如果像我這樣急急急,當然會想多簽幾張合約,但是別忘了消費者也是需要付出代價的(如果我簽10張合約,訂金就要乘以10倍),時間也要多花10倍。
業代則需要承受被退訂及做白功的的風險,但過程中消費者獲得了業代服務好壞的相對評價及價格的優惠,不可否認的這的確對業代不公平且很傷害。
但是消費者在過程中尋找到好的業代,口耳相傳,因此好的業代會有更多的機會。但是對於被出局的業代,如果能在過程中問自己,為什麼是他得到訂單而不是我?進而改善自己對待客戶的方式,這也是收穫之一。無奈我們通常都不喜歡輸的感覺,也不願意去承認與接受自己的失敗,這是現實的人生!
在這次的過程中,我擔心如果我誠實的跟其他業代說明我同時訂了兩台車,接下來得到的服務應該不會是真實的,或者業代愛理不理的,這中間我存在著對人的不信任。
再來看到一車多單的情形,無形中也衝高了預售車的訂購量,刺激消費者的購買慾,這樣的情形不知和泰是否樂見?

所以看完了以上的剖析,它就是一個過程,對與錯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大家都看到自己的世界!
abel2742 wrote:
以下的內容為直接節錄:
買方:當初預簽約不是說好可以退訂嗎?
賣方:
國都北都訂 拿業務報價在做比較
因為一個船班號碼退訂 你是公司主管怎麼想
大哥我們做服務業的
您這樣是在糟蹋嗎
我一趟路過去找你簽約
前前後後處理這麼多事情
你用這種理由要把這一份合約書當兒戲 ?




這段話
如果真的是雙方通訊軟體的紀錄
樓主有利
畢竟很明顯表示「可以退訂」是兩造合意之內容
不用上網寫那麼多字
直接法律行動出手了
管他鍵盤魔人嘴甚麼「原本就一定會退一台」
就是依合約、依法律
這是一種法治精神

abel2742 wrote:
這篇文章有很多可以探...(恕刪)


我是不知道你們的認知上有什麼多大的差異的
我只單純就你說 「業務應該去思考 為什麼掉了這張單?」來做回來
其實你講的對 有好的業務 也有爛的業務
買賣本來講的是誠信
但我想說的是 你故然也有選擇的權利 但別人也有接受與否的權利
有時候我也會思考 別人接的起來的客人 怎麼我接不起來?
但反過來說亦是 業務不一定要接你這個客人 亦或我不差你一張單 等等之類的

簡單來說 不要有「花錢是老大 你就要做我生意的心態」
人家不爽接 總可以了吧?
老實說 我在外也有花錢是老大的心態 
我開了個價格 你可以接受 我們再來談
你不能接受 我也只說聲謝謝再考慮
不會擺出那種 你就非做我生意不可的姿態
(相信我 你問服務業的 真的會遇到很多這種客人)
所以啊 你有選擇 別人也有 認知的問題 就慢慢去調解吧
很多事 要自己經歷過 才會知道當下的心情

P.S 我以上只是舉例說明 不是針對樓主喔 不要誤會
imosiris wrote:
這段話如果真的是雙...(恕刪)


可是樓主想用輿論壓力增加自己的籌碼不想走法院啊

因為民事訴訟要自付律師費

結果一面倒 沒人挺
喔!忘了補充一件事!
樓主我最後選擇了服務暖心,價格稍高,交期較慢的業代,跟他買車。所以在尚未配到車之前就退訂,而且配件也尚未簽約,我也知道不要訂車要趕快告知業代,並不是完全把合約當兒戲。
Overbooking 不是指賣家超賣的意思嗎?機票被超賣航空公司會賠償、買家超買不用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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