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ement_26 wrote:ps1 洽談時業務親口說:7天之內可退訂,當時有請他把這句話寫下並簽名 這才是正確的做法。簽合約,任何事情,一旦要把自己的名字簽上去,都不能光是「想像」、「以為」、「聽朋友說」,因為簽了名,就是承諾,就是自己的責任。在銷售談判的過程,任何對自己權益有關的,都要清清楚楚地記下來,並且要寫下來,雙方簽名確認,這才是保障自己權益的做法囉。
1.你目前根本不確定是不是還有看到更優惠的神單,就算有,會差多少錢說不定很有限,很有可能你這張也不算太肥。2.不要把自己買部新車開開心心的心情搞砸,如果只差個一兩萬,要這樣到處申訴,上網跟人家辯論,電話打來打去一下總公司一下營業所,消保官,我會寧可就當作沒跟同事聊過天,那些事情太煎熬了。除非你是不喜歡這台車子,不然為了兩三萬的價格搞那麼煎熬實在很沒意義,搞不好你根本找不到便宜更多的也說不定。
想到當年人生買的第一輛新車vios.因為年輕第一次買車沒經驗.以為買車都是公定價.業代照DM開價55萬我連殺價都沒殺就直接付了自備款16萬.業代還給了我3萬多升級配備的帳單.我說不用了.結果交車時可能賺太多不好意思.他全送我了...日後這件事還被同事取笑了好久.說我是盤子.業代遇到我真好運...分享這件事給大家笑笑吧
去看看同樣今年也將大改款Subaru Forester,降價約8-10萬,考量品牌強弱勢,RAV4談到空車降七萬,再送三萬配備,應該算是強勢Toyota RAV4車系好單了,不然就要去找2017年出廠的,才可能更低吧至於更好的單,應該是該好遇到業務銷售競賽,差一輛可以出國旅遊或拿高額獎金才有可能出現的吧,那種單可遇不可求,聽聽就好
上個月才介紹朋友去買了一台RAV4,當時是買了業務介紹的精裝車型+升級螢幕+360環景,總共折了快12萬,那個業務說買空車的話折價空間會比較小,大概只能折個五、六萬,加上你買的是17年的車,最後折個7.4萬應該也沒很慘吧!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B0000001&FLNO=249第 249 條定金,除當事人另有訂定外,適用左列之規定:一、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二、契約因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三、契約因可歸責於受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該當事人應加倍返還其所受之定金。四、契約因不可歸責於雙方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應返還之。現在是你不想要了,那就是第二項,他不退你定金完全合法。
9777ABC wrote:小弟4/18應經友...(恕刪) 你的人格、你的信用就因為你同事一個不負責任的意見蕩然無存,如果你同事要是真的這麼厲害請他幫你弄一張神單出來看看吧,這年頭出一張嘴很容易、能拿出真本事的人很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