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toyota.com.tw/owner/warranty/index1.asp
自交車日起三年或行駛100,000公里以內(以先到者為準),在正常使用下,如有零件因材質或製造不良發生損壞,可獲免費修理。
在正常使用下,噴漆的車身鋼板因材質或製造不良發生表面生銹或漆面不良,其保證期間與基本保證相同。但貨車貨台為一年或20,000公里以內(以先到者為準)。
自交車日起一年或20,000公里以內(以先到者為準)。
自交車日起三年內,輪胎因製造品質不良發生損壞(如變形、失圓、龜裂),依損壞時殘餘溝深比例補償。
保證期間內,因保證之零件損壞致車輛無法行駛時,以拖吊到達距離最近之豐田汽車服務廠之費用給付。
如廢氣排放控制系統保證說明。
自交車日起二年或50,000公里以內(以先到者為準)。
有下列情形,雖在保證期限內,恕難受理補償,敬請見諒。
1.
使用不當(如賽車、超載等)、本身疏忽、自行改裝、拆裝、不
當的調整或修理、意外事件等所造成之損壞。
2.
石塊撞擊或刮傷所引起的漆面生銹。
3. 自然環境造成之損壞或銹蝕,諸如:酸雨、空氣中的化學物質、樹之汁液、鹽份、冰雹、暴風雨、雷電、水災等。
4. 未於豐田汽車服務廠,依規定週期及項目實施定期保養。
5. 未依貼於車上加油口、儀表板上之標籤和使用手冊規定,使用燃油及其他油料。
6. 例行性保養之工資,諸如:引擎調整、冷卻及燃料系統之清潔、積碳及污泥之清除、煞車調整、前後輪定位、輪胎平衡、輪胎調位、皮帶調整等。
7. 例行性保養需更換之零件,諸如:皮帶、雨刷片、燈泡、保險絲、煞車來令片、離合器片、濾清器芯子、各種油料等。
8. 正常之噪音、震動、磨耗、品質變化(如變色、退色、變形等)。
9. 變更里程表之行駛里程數,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
10. 附帶之損失,諸如:電話費、時間損失、租車費、旅館費、營業損失等。
台灣只有代理商,沒有原廠...代理商只要賺錢就好...TOYOTA的招牌和他沒有關係...
畢竟品牌價值不是它的...它自然不會用心經營...看看三陽和Honda的關係就好了...
大不了換個H再來一遍...最多H歪了點而已...是吧???
碰到這種事情..有錢有閒跟他耗的,自然就有滿意的答案...值不值得??...又是另外一個問題...
三年就鏽成這樣,是蠻誇張的,又不是潛水艇...業代也太沒力了..沒辦法替你爭取應有的權利...
懶的勞心勞力,就自掏腰包修囉...警告週遭朋友..注意類似狀況...還有廠商的態度如何...
奇蒙子再不好,事情處理完...把車賣了...換個牌子...換個心情...以後有機會就替他反宣傳一下...
這個時代精力留下來多賺點錢比較實在...實在沒必要跟這種廠商耗太多時間...
暴料給媒體對這個代理商是沒用的...人家動不動就全版廣告...黃金時段猛轟炸...廣告費可不是花假的...
誰願意為這種小事得罪金主...(除非不是個案...搞的人人自危...收視率才高...

PS:嘟嘟房是中興電工開的停車場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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