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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Toyota Camry Hybrid 暴衝

彈射達人 wrote:
你會不會聊天?#等等...(恕刪)


我已經變和泰員工了
eerachiu wrote:


SKY哥出來了,...(恕刪)

不好意思喔我發言都是看對方水準在調整的!是你要cue我的又說我講話如何?
你會不會太跳痛?要下廚房就不要怕燒你懂嗎?
開著腳開車不是你說的是我看錯我道歉

我講的副駕駛有沒有看到樓主有踩油門他的話當然可以當作證詞有錯嗎?
犯罪了沒攝影拍到,就找現場目擊證人指證的
當然可以被採信,
副駕駛只要精神狀況沒有問題在法庭上說詞可以當成呈堂證物,
說謊就要被判偽證罪

你有看過警察開闖紅燈隨意變換車道還有在調錄影的嗎?
路邊攔到就直接開了好嗎!
不用錄影不用拍照存證,
證據就是警察親眼所見,親身經驗就是我本人。
超速需要測速儀器去判斷時速所以才需要拍照你懂嗎?
lexus_sky0066 wrote:
副駕駛的證詞當然可以當作證據!
你沒有聽過目擊證人嗎?目擊證人的話當然
可以當作證據你懂嗎?...(恕刪)


本樓第二篇旁觀者立場,和我上一篇一樣都是從訴訟觀點出發,單純提醒樓主而以。

副駕駛如果是真真正正有看到(駕駛腳一直放地板沒踩油門這件事),那麼也就誠實講有看到。

萬一沒有真的看到,要小心一種微小的可能性,就是車廠其實有黑盒子證據,只是基於種種原因(例如某些小細節不利車廠),按著不發,當有證人講出與記錄不同的說法時,拿出來反駁,這時就要小心證人可能會被舉發觸犯偽證罪(民事庭影響判決的關鍵證據,依法具結後說謊一樣會觸犯偽證罪)。

純提醒,我繼續旁觀,看完別理我。

PS: 我這樣講並不是主張樓主一定有或沒有踩油門,只是舉出這種微小但機率不為0的可能性。畢竟樓主主張爆衝,那對方真的拿出油門有訊號的證據(不論成因為何)並非不可能,畢竟真的沒踩+油門有訊號+車子前進也等於樓主定義的爆衝。
來這版才發現好多TOYOTA護衛軍,難怪這種車可以賣這麼好,不知有沒有領1450元?可悲的是台灣的消費者是不是太不團結了!
lexus_sky0066 wrote:
不好意思喔我發言都是看對方水準在調整的!是你要cue我的又說我講話如何?
你會不會太跳痛?要下廚房就不要怕燒你懂嗎?
開著腳開車不是你說的是我看錯我道歉

我講的副駕駛有沒有看到樓主有踩油門他的話當然可以當作證詞有錯嗎?
犯罪了沒攝影拍到,就找現場目擊證人指證的
當然可以被採信,
副駕駛只要精神狀況沒有問題在法庭上說詞可以當成呈堂證物,
說謊就要被判偽證罪

你有看過警察開闖紅燈隨意變換車道還有在調錄影的嗎?
路邊攔到就直接開了好嗎!
不用錄影不用拍照存證,
證據就是警察親眼所見,親身經驗就是我本人。
超速需要測速儀器去判斷時速所以才需要拍照你懂嗎?


1.我指的就是希望大家能理性討論,不要處處用一些字眼
如本頁1163樓 舉了您當例子,前後呼應,何來跳痛???

2.副駕可以當證詞沒錯,我從無質疑副駕所見不可當證詞之說
我只提到副駕的反應的對話與證詞有出入之虞,這法律是允許辦方提出質疑的吧???

3.你闖紅燈被開單,當下你也承認你犯罪之事實,所以你沒有疑義
那跟警察不用舉證就開單是兩回事好嗎???
若我沒有闖呢???警察說我闖紅燈,警察說了算???,若我提出申訴
警察就須調路口監視器證明我有闖,對吧???
若無法舉證就必須撤銷,對吧???

再者若警察所見即可當證據的話,那警察抓到"嫌犯"
還須法官開庭認定是否有罪嗎???
eerachiu wrote:


1.我指的就是希...(恕刪)


我只是跟你強調人的證詞也可以當作證據,
警察開你闖紅燈,或者其他違規就算事後調不到錄影要申訴撤銷機率依然很低很低,不信你可以試試看!
因為一般都會相信警察說的話!
你得要拿出你沒闖的證據才有機會撤銷!

就像販毒偷竊現場被逮警察也不需要錄影直接現行犯逮捕就好了,上法院法官自然會依照誰說話的可信度高
來做判斷!
ckq0373 wrote:
來這版才發現好多TOYOTA護衛軍,難怪這種車可以賣這麼好,不知有沒有領1450元?可悲的是台灣的消費者是不是太不團結了!...(恕刪)


就明知道是世界榜上有名的爛車還要買來討拍被打臉到一個懷疑人生只能說酸他的人都是1450~~這程度會不會太差一點?
自走砲等級的車要買就要認了啦,跟明明知道VW的DSG玻璃變速箱還要買,開爆了再來討拍差不多啦~動不動就1450,這種錢那麼難賺,路上送外送都月入10萬台幣了不是~
要團結就跟當初DSG事件一樣,找一票暴衝車去嗆和泰跟交通部不管事啊!
lexus_sky0066 wrote:
我只是跟你強調人的證詞也可以當作證據,
警察開你闖紅燈,或者其他違規就算事後調不到錄影要申訴撤銷機率依然很低很低,不信你可以試試看!
因為一般都會相信警察說的話!
就像販毒偷竊現場被逮警察也不需要錄影直接現行犯逮捕就好了,上法院法官自然會依照誰說話的可信度高
來做判斷!


我開宗明義就說了副駕可以當證詞沒錯,我從無質疑副駕所見不可當證詞之說
您是理解力有問題嗎???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當我被控犯罪,檢察官是要舉證我有罪

販毒成立也要有販賣知事實,需要有買方或賣方,有交易金額之確切證據才行
難道警察說你販毒就販毒???法官是講求證據的,法院不是過家家的遊戲
除非你到共產國家,可以推翻我所說,但是台灣是民主國家
pineman wrote:
車廠其實有黑盒子證據,只是基於種種原因(例如某些小細節不利車廠),按著不發

Toyota和泰的書面報告都出來給台灣人民看到了
還會有這種可能性嗎?
所以你的話都是猜測
沒有可信度及參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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