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提到許多法律觀點,的確,點交簽名之後,就要自己負責了。唯一可以循的,就是紀錄裡9月的這筆資訊。這是站得住腳的,其他花紋的問題都不用談,我想信樓主就是希望換一台新的14年式的。若你訂車單有註明要14年製造,你可以依照這線索要求換車,而且還可以求取賠償(交車延誤以及不實的直接或間接損失)。以上做法是以法律觀點來看,不歸零是車廠的"說法",在法律上站不住腳。我是開L的油電車主,若有這樣的情況,是可以據理力爭的!
noahsang wrote:網友提到許多法律觀點...(恕刪) 1.油電論壇已有人提到,同是2月交的車,但電腦也是 2013/9 ,所以我想這可能是生產時設定問題,非舊車新賣2.樓主自己在油電論壇有提到輪胎是 2014第3週的,由此點,應該也可判定應該非舊車新賣3.樓主自己提到"開到車後里程數已經是15KM,因為業務有開去美容"==>小弟私心認為,那些刮傷在此時造成的,業代開去美容?想太多,可能開去花個100元洗車吧,車子原本灰塵多,洗車場隨便,所以悲劇就發生了..
noahsang wrote:網友提到許多法律觀點,的確,點交簽名之後,就要自己負責了...(恕刪) ....太天真了...貨既出門,概不負責?~~~麥哥憨啊!如果是舊車,展示車,,,還偽造進口證件???~~刑事詐欺,偽造文書.....吃不完兜著走....有部電影,不穿褲子進法庭,都告得贏...當然,如果只是單純洗車...另當別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