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玄彬 wrote:
小弟今天等紅綠燈,就...(恕刪)
這樣說好了~
樓主{甲}
後方吊車{乙}
TOYOTA維修廠{丙}
甲方保險公司{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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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責是甲乙雙方的問題與丙無關,所以丙方當然希望甲方申請出險由丁方來做理賠
如果甲方不願申請出險由丁方理賠,那丙方很可能就會先估價請甲方先行付一半以上維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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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任何事故,只要先問自己,是否有涉及刑事案件,例:酒駕、競速等...{以上涉及刑事案件意指該件事故發生原因時{前}您的行為已涉及刑法內規範
如果沒涉及刑事案件,強烈建議申請出險,理由如下:
1.買保險就是買一個意外
2.買保險就是買一個方便
3.買保險就是買一個助理
如您因為認為自己沒{肇責}所以就不用出險,那我告訴您,您就是保險公司內的好咖,因為您只想繳錢不想要服務,您不出險有以下風險,1.修完車須自行先付款項才可交車2.自己先繳款的修車費討不回3.乙方可能因經濟問題付不出該款項或是打折理賠
回歸保險意義:
報警>保留單據>申請出險>與理賠員溝通>與乙方連絡{如有傷者需善盡義務探視}>理賠後追蹤我方{是否}有肇責
既然有保險,該維修費用金額龐大,直接申請出險由保險公司代墊維修款項,肇責出來後保險公司會自己向乙方求償{丁方代位甲方權益向乙方求償},如乙方不理賠丁方自然會上法院向乙方求償該付之金額{這就是服務},至於折舊及代步費,須甲方自行與乙方協調此服務保險內容不包含{代步費需看您的保單,通常有也都不足,不足部分還是需自行與乙方求償}
重點是,須追蹤您的肇責歸屬,這會影響您後三年的保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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