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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爽!更新3/29]撞到計程車,求救...

已經簽下和解書,員警又筆錄作完,已具法律效益,看來翻盤有得累了…
拿著和解書,去問問看律師,或是找法務相關知識的人
並解說當天狀況
看是否有可能上訴(依當下精神喪失、心神耗弱、自覺受到威逼、恐嚇、強制、誘騙,而簽和解為由)
不過「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樓主可能得提出上列的「證明」
會比較ok

修車的部份是沒啥異議,只是那個營業賠 3000 / 天,這個太傷了。
開小黃這麼好賺啊…難怪滿街都是小黃…


不過樓主沒保險這檔事真的太傷了。
因為很多車主的保險,其實都在買車時跟業代保,有些人跟本不知道自已保了啥
因為跟業代保,有的時候買車可以便宜點呀(所謂神單這邊有討論串)
所以不清楚自已到底保了哪些東西…
所以,保險還是很重要的啊

因小弟買車跟保險是分開處理
所以和友人保險時問了一下也了解了一點
基本上大致有差異的如下

乙式 -- 傳說車的自撞就有賠,主要原因為駕駛不當,所以常常會有人約期到了就會要出險去鈑烤)
丙式 -- 撞到「有牌的才賠」,所以自已去撞牆撞電桿,撞到人人貓貓狗狗的,造成車損不在此範圍。

以上是的理賠金是賠「自已的車損」,所以不要以為這兩個保了就天下太平了,因為事故的話,絕不會只有自已的有事,對方的體損死亡財損,都不在這個部份,所以就要看下列的內容

第三責任險 100/200/20(單位為萬元) -- 每一個人傷害/每一意外事故之傷害/每一意外事故之財損的理賠上限

這時又有人說,啊如果撞到高檔車,20萬是在賠鬼喔,我還不是要吐一堆
這時就有一個附約
超額責任險 20,000,000 -- 當理賠金不足額時,由這邊支附差額(我的保單上還寫不含駕駛人,是我的命不值錢嗎= =,我朋友是說「我的部份給對方賠就好,不過非我的部份由我賠的,必需先做好預先規劃」。

新買車的基本上也會保所謂的失車賠車(竊盜損失),不過這時記得加保「免折舊」,不然光折就折不少了。

以上紅色的內容為小弟目前投保的前兩年規劃。

所以…就算乙丙不保,至少也要保第三 + 超額,在事故理賠上會有比較有空間

所以常見的會是
第一年 乙 + 失竊 + 第三人責任超額 + 強制
第二年 同上,保費降低
第三年 出險 ,改為 丙 + 第三人責任超額 + 強制
後來看每個人對自體車子的保險狀況
車子年份愈多,折舊愈重(保險金額變低)…車體險保不保看個人
不過第三人責任超額的部份,可不能不保啊
不然光賠就足以讓人作一輩子白工了…

樓主記得快保回去吧= =
第三責 + 超額,也不過才不到四千…
google上面找到的介紹說明
用四千買自已的財損保障
值得啊…
我只能說12萬真的蠻便宜的

當初我的馬5
停紅燈被一台後車從側面撞上
尾門+後保桿+右側滑門+後葉子版+一顆鋁圈
修一修開了21萬多

不過對方打死不賠
我是請保險公司代償的

總共花了7天
不含周日交車

標準的敲潘啊,一天淨賺3000,我多想離職去開計程車了。原來開計程車利潤這麼高。
還是撞人的不對,你不要撞它就沒事了。
營業損失........這一條如果有保第三責任險的財產損失險的話
保險公司會負責嗎??還是自己要負責??

aszerx945121 wrote:
你連第三責任險的財損...(恕刪)


不保車體險沒關係,
但是沒第三責任險就很不應該,
第三責任險的體傷跟財損都要保!!

這年頭路上一堆亂開車的白痴,
而且有越來越多的跡像,
一年才幾千塊的保險,
不要省......
ex76823 wrote:
我沒有保車體險,所以只能自行承擔。...(恕刪)




車體險是賠自己的車(大家說的乙式,丙式就是車體險)

陪對方財損是要保第三人責任險中的財損才有賠對方車子

一般來說財損50萬一年保費頂多2000不到

省小失大阿

去年我保第三人人身200/400, 財損50 , 一年加起來才3000多

今年改保100/200 , 財損10 , 外加超額險1000萬, 也是3000多

因為超額險可補足人身跟財損的不足所以我把主險的保額降低. 超額險是第三人責人險的附加險

一定要先保主險才能附加的

至於撞成這樣原廠估12萬應該還好吧

對方車很新要是我也要回原廠

為什麼我要接受你的要求去民間修車廠修

萬一修不完全怎麼辦

至於營業損失3000我覺得有點高,這應該是他一天下來收的錢但不含油錢吧

扣掉油錢絕對不到3000. 不然我也去開小黃了. 不過你都簽了就只好LP捏者賠吧

買一次教訓看你下次趕不敢不買第三人就上路

今天運氣好撞到小黃. 萬一是台雙B. 又或是更高檔的賓利. 牛馬之類的.

我看隨便都上百萬了



台北/ Steve Lee
三千,是高了些,一般約定好像是二千吧?
營業損失…這是一定要的,不然修個十來天,要司機一家人吃什麼呀?
再者,若是大大的新車(一年內)被撞…和開了五六年的(算舊車啦)被撞…這感覺也是差很多的吧!!!
回原廠…處理完了…就是處理完了…後面追加的一律不認帳(因為是車主自已選的車廠,後續出包,當然是自已認…反之若是肇事者指定的車廠…烤好漆後,車主還可用"色差",要求肇事者重烤)
所以出事後,還是"車主"自已想去那家就去那家…回原廠最好,不然到了車主"好友"那…哇…會不會又被砍一刀也不一定!!!
雖然協議書已經簽立
但其實還是有翻盤機會
重要在於協議書的格式
該份協議書是否有第三見證人簽名背書
如無
還是可提據是因為對方的某些說法造成無足夠時間思考
簽下這份協議書
某些說法就是關鍵的糢糊地帶
不過這有違道德啦
如果有見證人背書
那這糢糊地帶就很難發揮了
最後
第三財損真的很重要
用一次就是十幾二十年的保費了
kaibun wrote:
一天營業損失3000...(恕刪)


被撞的司機大哥一天要三千也許比一般高了 , 如果他有固定接送的客人或簽約的公司那就不一定了 ,

不知道開計程車的辛苦還有計程車工會是幹嘛的也就別亂說了 ,

你是上班的沒少繳稅 , 那開計程車的就有少繳嗎?

請問超出收入的部分是指哪個 ? 那沒賺的部分該怎麼補呢 ?


我也開過計程車 , 一天開車至少10小時 , 健保勞保都是自己全額繳 , 所得稅該繳的一毛都不會少繳 ,

我想開計程車的大大們也歡迎你到國稅局去查 ~


brianou wrote:
營業損失.........(恕刪)


這個可能要問保險業務了(請保險業務鄉民解惑)
不過在定義上這應該歸類於財損…吧(?)

所以在事故當下
必需馬上call保險業務及叫警察
然後作筆錄就好不要亂和解
等保險業務處理
他會幫車主處理到好(有賠的部份他自已帶回公司去出險理賠)
一般來說好像都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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