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有不要來"靈異"問對錯,就算林志玲闖紅燈撞上你,大家也會砲你錯,砲你看到正妹還撞上去,會讓她面容破相,
怪你投錯胎吧!燒好香,下輩子投變正妹吧!
weihsien wrote:
照這棟樓的很多人說法,
如果你缺錢的話,
記得路邊找一台違停的車給他撞下去,
破皮受點輕傷又可以要到不少錢,
何樂而不為!?
...(恕刪)
沒錯, 的確可以這樣!
這種集團或個人的確一直存在
約18年前還在念書, 車子停麥當勞前面,
買完出來就有個歐巴桑跟我說,
我車尾巴突出害她撞到 (那邊車都是斜停)
扯了一陣我還是乖乖掏1000元賠她
約20年前, 我也是車子停在商店門口, 人下來買東西,
那邊是大路, 但是是黃線, 也是被台車從後撞上,
最後是後車全賠我的修車費
樓主的案例以車損來說, 對樓主一定是有利, 即使樓主橫停在路中央不動,
還是撞上來的責任較大
但就如前面很多人說了, 對方只要小破皮, 用過失傷害這條, 樓主就很容易屈服
1.要上民刑事就上吧,要賠就賠,不要表現怕上法庭
2.我會抓對方有無超速+酒側值,>0.55是公共危險罪,對方付的責任非常高
酒測值達○.五五,或雖未達○.五五而有肇事,警方調查後都須將被告隨案解送到地檢署
酒測值高於0.55毫克以上:除了的罰緩之外,還會另外成立刑法之公共危險罪


3.再抓對方的車子有無改車,勁戰若改58.5,可以來"揮"了,
別說不可能,我遇過的就有發生這種事,可以打改過動力,增加駕駛風險,
網友不用跟說不會,法官是相信監理單位鑑定的資料,不是我們的反駁...
反正車主有耐心的話一堆眉眉角角可以"揮"....
臨停就是錯,但是對方受傷有多嚴重?

光是0.55以上的酒測,樓主的臨停就顯得微不足道了

個人淺見,弄的好樓主幾乎是1對方9
軒轅浩 wrote:
如果我是停車車主我會...(恕刪)
1.要上民刑事就上吧,要賠就賠,不要表現怕上法庭
同意認同 但是本錢要夠粗 夠硬 也要夠時間去耗
大多數的民眾 都想要簡單的處理掉 (最好能夠凹到賠償)
受傷那方 通常都會提出傷害來壓
要拚要認 一念之間
拚成功了 車子就有賠 拚不成 認賠+傷害前科
2.我會抓對方有無超速+酒側值,>0.55是公共危險罪,對方付的責任非常高
超速不知道該如何去判斷.請大大賜教...至於酒駕責任應當是有
又近期一直在針對酒駕做處罰 所以酒駕的罰則 應該不輕
個人淺見,弄的好樓主幾乎是1對方9
=>同意 不過弄不好 就會糗了
但樓主心臟如果不夠大顆 被傷害罪壓住
建議先禮後兵
先主動關心對方 表達關切的心 釋出善意
後續該有的處理再併行
最起碼若不幸談論到傷害賠償
應該比較有情面可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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