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覺得道高一尺,魔高一丈.
我在想你沒遇過瘋狂替車主愛車拍照的警察.
這樣也好 大家如果都愛鑽偏門 遲早 就會有應付偏門的方式.(往往人給你方便,你卻隨便)
如果拖吊造成車主損害,歡迎去求償.
但是 像某人所說的利用拖吊損害賠償 讓拖吊不敢拖吊,真的不可取.(已經忘記自己違規的事實)
不要賣弄自己的小聰明,也不要自以為聰明,不是別人沒辦法處理 是要不要針對性的做處理而已.
cablek wrote:
不好意思,我本人跟家人真的是從不暫停紅線,除非前方紅燈
不過黃線我倒是會停,但是人一定在車上,車不熄火
有時候我還比停紅線還糟,並排一下開車門讓人上下車
要上下貨物,還是找黃線開閃燈,絕對不會停在路口紅線
其實一般人如果新車剛買3個月,板金光鮮亮麗,你會冒險去停紅線或亂停嗎?
我開車自1991年來從來沒被拖吊過,倒是機車被拖吊好幾次,一切都怪自己懶
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罷了,要做甚麼,不做甚麼.多走些路,總是有辦法
...(恕刪)
不好意思
請教您幾個問題
1
您和你家人住在哪裡?都市市區還是郊區鄉下?
2
你和你家人有接送過家人朋友或載運貨物東西嗎?
你和你家人有路邊臨停買個東西或吃個東西或辦個事情嗎?
3
你和你家人從騎車開車到現在經過的路
全部都沒有紅黃線或公車站牌消防栓嗎?
紅線是24小時每分每秒禁止臨停
不管你人在車上 不管你車未熄火
只要停上去 哪怕是一秒鐘
就是違停
黃線是禁止停車(旁邊有立牌時段就看立牌時段)
禁止停車但可以臨時停車
不過人要在車上 車子不能熄火
而且不能超過3分鐘
上述條件只要一項沒有達到
就是違停
我不是聖人
我也會違停
但我人盡量會在車上(就算下車買個東西 車子一定在視線範圍內 也盡量在3分鐘之內回來)
而且車子會盡量靠路邊然後把後照鏡收起來(避免影響後方車流順暢)
然後閃雙黃燈(因為我太守規矩 太常閃雙黃燈了 開個六年多車子的閃光器就壞了 馬上去換一個)
我個人是以為
不太可能有人可以做到完全不違停的(但我們可以做到盡量不違停 盡量不影響他人)
我開車算超守規矩的 我都做不到了
你能做到 真的很厲害
附上法條
要違停實在太容易了
有沒有被抓到而已
第 55 條
汽車駕駛人,臨時停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
下罰鍰:
一、在橋樑、隧道、圓環、障礙物對面、人行道、行人穿越道、快車道臨
時停車。
二、在交岔路口、公共汽車招呼站十公尺內或消防車出、入口五公尺內臨
時停車。
三、在設有禁止臨時停車標誌、標線處所臨時停車。
四、不依順行之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單行道不緊靠路邊,或併排
臨時停車。
五、在道路交通標誌前臨時停車,遮蔽標誌。
接送行動不便之人上、下車者,臨時停車不受三分鐘之限制。
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一、在禁止臨時停車處所停車。
二、在彎道、陡坡、狹路、槽化線、交通島或道路修理地段停車。
三、在機場、車站、碼頭、學校、娛樂、展覽、競技、市場、或其他公共
場所出、入口或消防栓之前停車。
四、在設有禁止停車標誌、標線之處所停車。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六、不依順行方向,或不緊靠道路右側,或併排停車,或單行道不緊靠路
邊停車。
七、於路邊劃有停放車輛線之處所停車營業。
八、自用汽車在營業汽車招呼站停車。
九、停車時間、位置、方式、車種不依規定。
十、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
請教您幾個問題
1
您和你家人住在哪裡?都市市區還是郊區鄉下?
-> 捷運站口5公尺內,應該不算是鄉下
2
你和你家人有接送過家人朋友或載運貨物東西嗎?
你和你家人有路邊臨停買個東西或吃個東西或辦個事情嗎?
-> 當然有,不過我開車時不會因為自己方便停紅線or路口.往前移一下或乖乖去停停車場很難嗎?
一切都是自己的選擇,難道有人敢臨停買個東西或吃個東西或辦個事情停在博愛特區門口嗎??還不是賭看看會不會被抓.,同樣是傳統市場小路,一般人會選擇不要開車進去,我也是看過開雙B大辣辣開進去.一切都是自由意志阿~~
3
你和你家人從騎車開車到現在經過的路
全部都沒有紅黃線或公車站牌消防栓嗎?
-> 紅黃線多得是,但是人可以選擇不再消防栓上方便,動物就不行..
紅線是24小時每分每秒禁止臨停
不管你人在車上 不管你車未熄火
只要停上去 哪怕是一秒鐘
就是違停
--> 這個我跟我的家人都沒幹過,至少沒有有意的幹過.並排放人下來比較嚴重反而幹過.
黃線是禁止停車(旁邊有立牌時段就看立牌時段)
禁止停車但可以臨時停車
不過人要在車上 車子不能熄火
而且不能超過3分鐘
上述條件只要一項沒有達到
就是違停
--> 這個我就幹過,但是我不會下車.要離車3公尺的話就去找停車場,有人心臟大,賭性堅強敢走進去吃火鍋
我不是聖人
我也會違停
但我人盡量會在車上(就算下車買個東西 車子一定在視線範圍內 也盡量在3分鐘之內回來)
而且車子會盡量靠路邊然後把後照鏡收起來(避免影響後方車流順暢)
然後閃雙黃燈(因為我太守規矩 太常閃雙黃燈了 開個六年多車子的閃光器就壞了 馬上去換一個)
我個人是以為
不太可能有人可以做到完全不違停的(但我們可以做到盡量不違停 盡量不影響他人)
我開車算超守規矩的 我都做不到了
你能做到 真的很厲害
--> 完全不違停當然做不到,但是可以選擇甚麼可做,甚麼不可做. 今天樓主如果開著剛牽的神車,他會去冒被拖走的機會風險嗎?
有人就說過在台北市路邊停車不被拖吊是不可能,但是我想很多人都能做到開車不被拖走.一切都是自己選擇.我也常常因為找不到車位就放棄好吃的餐廳,乖乖回家吃飯
要違停超簡單的...隨便都碼可以構成法律上的違停.
拜託一些鍵盤車手不要一付:"阿你就違停,被罰剛好,你還停那麼裡面.拉出來也剛好而已"
(不然都要被拖,停路中間好了~好不好??)
人家車主違停也認了~錢也繳了.
問如果造成車體有問題,是否有申訴管道也不行嗎??
說真的~有些地方"拖"違停有點沒意思~(事主這條路我不熟不予置評)
以高雄市中正籃球場旁邊那條體育場路.車超少~場邊劃的停車格看有沒有10個.(近年約300公尺外有闢個停車場)
那整條體育場路都劃黃線及紅線~然後勒~上面停垃圾車'遊覽車,一堆去那邊打球的車.
拖吊車來的時候神速拖台小車就跑,真正繁忙造成交通阻塞的你不去拖,
那條路車超少,又大條.警察怎麼不開單就好?阿遊覽車'垃圾車怎麼不拖?
很多時候拖吊業者跟警察本來就是挑軟的吃,被拖壞的案例也不是沒有~
有些人回文抓到"違停"就無敵了~事主又不是PO上來說他覺得沒違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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